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司法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业务的收费行为。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其它具有法定鉴定职能的部门内设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并收取费用。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是指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第五条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参照国家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我区具体收费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可在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内,根据委托鉴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委托方按协议进行收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制定。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司法鉴定收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六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1%收取;(八)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08%收取。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第七条司法鉴定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自愿委托、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实行一案一委托,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有关条款。司法鉴定机构不得擅自变更《司法鉴定协议书》确定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与委托方重新签订书面协议。无书面委托协议不得收费。未按协议内容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应当退费。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