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资料

附件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水运工程和交通场站工程。其中:(一)道路工程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工程和公路工程。城市市政道路工程是指市政道路的路基和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路基和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工程。(二)水运工程是指除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外的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本办法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第三条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出租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检验检测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其他与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各自职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七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特种设备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出租单位出租的特种设备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明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第八条本市自购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统称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确保自购或出租的特种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三)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但特种设备租赁合同对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特种设备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的状况完好,并填写《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记录》,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产权单位还应当将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记录》交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第九条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明书等原始资料;(二)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第十条从事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工程活动。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和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明...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