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协同共治、过惩相当、保护权益原那么,着力推动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协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二)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三)承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归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共享及公示。第五条承当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关工作及代理监管工作的部门、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归集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信用信息;(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报送失信信息;(三)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管理措施;(四)依职责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第二章失信行为认定、管理及信用修复第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将以下行为列为失信行为:---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一)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专利、商标代理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分的行为;(四)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申请行政确认的行为;(五)适用信用承诺被认定承诺不实或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六)对作出的行政处分、行政裁决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七)其他被列入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且应被认定为失信的行为。第七条存在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但能够及时纠正、主动消除后果的,可以不被认定为失信行为。第八条承当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关工作及代理监管工作的部门、单位依据作出的行政处分、行政裁决和行政确认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认定失信行为:(一)依据非正常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认定非正常专利申请失信行为;(二)依据恶意商标申请的审查审理决定,认定从事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失信行为;(三)依据行政处分决定,认定从事违法专利、商标代理失信行为;(四)依据作出的行政确认,认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过程中存在的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申请行政确认的失信行为;(五)依据作出的行政确认,认定专利代理审批以及专利和商标质押登记、专利费用减缴等过程中适用信用承诺被认定承诺不实或未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六)依据行政裁决决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行为。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失信主体实施以下管理措施:(-)对财政性资金工程申请予以从严审批;(二)对专利、商标有关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予以从严审批;(三)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优评先参评资格;(四)取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中国专利奖等奖项申报资格;---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