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关于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关键词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规定消费者作者简介:江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096-02在涉外产品责任领域,我国法律存在着很大的疏漏,这十分不利于我国对于消费者的保护。由于我国有关涉外产品责任侵权的法律规定不甚健全和相关经济政策体制的落后,给了外国商家以钻法律空子的机会。他们往往利用中国对于产品质量规定的低标准,而向中国出口一些低质量的产品,利用中国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而规避法律责任。对涉外产品责任问题,各国学者从产品及产品责任的定义、产生原因及分类、各国法律适用状况、归责原则以及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比较评价做出了详尽的分析与论证。笔者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专门探讨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笔者的建议。一、我国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一)“产品”的定义及范围界定存在不足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内,适用本法的规定”。该法第50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法监管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将我国有关产品的法律规定与本篇第一部分各国的规定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对于产品范围我国法律规定过于狭窄,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够,而且对于产品采取经济学上的定义很容易使加害人钻定义不全面的空子,在这方面国外直接规定因缺陷致损害的均为产品就比较全面,对消费者保护力度也明显更大。(二)产品“缺陷”界定存在不足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距离国际上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很远,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仍因本身原因致人损害,则导致受害者无法借助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只有在我国的国家和企业标准的要求均提高到足以使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没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时,才能将此作为产品是否为缺陷的衡量准则。因此,我国可以在保留现有的双重标准的基础上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法律对产品的最基本要求,在认定产品缺陷时首先考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则直接认定为产品缺陷;如果符---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合上述标准,则对产品缺陷的认定采用不合理危险的标准”。(三)产品责任义务主体范围存在不足笔者在前述文章中就提到,美国、英国等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在产品责任义务主体方面的规定十分宽泛,极大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对生产者提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而我国并没有专门的规定涉外产品责任问题的法律,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只能比照内国法的规定进行判定,因此,在义务主体的规定上也只限定于国内的生产者、销售者,在涉外产品责任案件中适用国内规定有牵强附会之嫌。在我国尚未建立完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规定时,适时地进行义务主体的扩大是十分必要且有益的。我国现阶段可以将产品责任义务主体扩大到国外生产者和销售者,以此扩大对我国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四)损害赔偿存在不足《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用、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以及赔偿其他重大损失。”与国外赔偿法律规定比,我国关于损害赔偿的条文没有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