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

启东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店铺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应当取得食品摊贩备案卡。第三条区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摊贩的备案工作。区镇(街道)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区镇(街道)应当及时将食品摊贩备案信息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第四条食品摊贩应当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二章经营条件第五条食品摊贩申请公示卡实行一地一卡原则。即食品摊贩在一个摊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第六条食品摊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二)具备相应的制售食品的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三)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和接触食品的售货设施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四)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五)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六)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第七条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食品。第三章备案程序第八条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区镇(街道)政府(以下统称备案机关)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书;(二)经营者身份证明;(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四)经营范围。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备案申请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十条备案机关应当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备案机关职权或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备案机关申请,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二)申请资料中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注明更正日期;(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四)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第十一条作出准予备案决定的,应当发给备案申请人《启东市食品摊贩公示卡》。《启东市食品摊贩公示卡》应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地址、经营摊位、经营品种、经营时段等信息。《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的发证日期为备案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1年。《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第十二条核发公示卡不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三条备案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备案机关重新申请备案,并向原备案机关交回公示卡。第十四条食品摊贩应当在经营场所(经营工具)显著位置悬挂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卡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第四章补办、注销程序第十五条公示卡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向原备案机关申请补办。补发的公示卡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实际补发日期。第十六条食品摊贩应当自停止食品经营活动起十日内到原备案机关交回公示卡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作出注销备案的决定:(一)备案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食品摊贩公示卡》的;(二)备案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发放《食品摊贩公示卡》的;(三)食品摊贩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资料取得备案的;(四)食品摊贩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五)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