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宣告死亡而再婚的法律认定

关于恶意宣告死亡而再婚的法律认定李飞摘要:恶意宣告死亡后再婚是无效的法律行为,是犯了重婚罪的行为。关键词:宣告死亡/法律后果/无效婚姻/重婚罪案例回放:某甲于某乙为夫妻,不睦。乙欲离婚,但甲不同意。后甲出国途中遇险,漂流到M国,前后五年,中间仅与乙有联系。乙隐瞒此事,向法院申请甲死亡。后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妻子乙,甲父丙,甲子丁分割了其财产。后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丙的部分遗产。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乙的财产。丁将继承而得的一副名画卖给收藏家己。现甲归国,法院撤销死亡宣告。看着这纷繁错乱的关系,也许你会感到头晕,但是由于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恶意宣告死亡的而再婚的额问题,所以其他的可以放在一边。想要认清这个问题,我们得先知道死亡宣告应该满足什么条件。死亡宣告的条件: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律期限。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必须要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第三:必须要有人民法院作出宣告。由上可知,甲的死亡宣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在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按照该规定,甲和乙的婚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已经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之后,由于乙与戊已经结婚,虽然婚后戊死亡,但是不能认定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但是在此案中,由于乙恶意宣告甲死亡而导致前后两个婚姻的问题,还有商榷的余地。当然,对于乙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也值得讨论。本案中乙是在法院作出死亡宣告之后,即甲与乙的婚姻关消灭之后,然后与戊结的婚,也就是说,乙与戊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受法律所承认的。但是宣告死亡并不等于是自然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的,经过法定的程序,人民法院应该撤销死亡宣告,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撤销死亡宣告产生的财产及婚姻方面的变更。当然,这也就涉及到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的问题。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1.婚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已经再婚的,应当保护再婚后的婚姻关系。如果再婚后离婚、再婚后该配偶丧偶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应当办理复婚手续。2.已经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解除。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为他人依法收养的,撤销死亡宣告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主张收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3.请求返还原物。撤销死亡宣告后,本人可请求返还财产。因继承法而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原物已经由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4.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虽然本案中看似乙和戊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但是注意第四条,有一种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而乙正是隐瞒了其丈夫还活着的事实而向法院提出的死亡宣告,是出于恶意行为,所以在撤销了其丈夫死亡的死亡宣告后,应该给予甲以赔偿。本案中乙由于与其丈夫不和睦而产生了与其离异的念头,苦于丈夫不同意而恶意申请宣告其丈夫的死亡,以达到其离异的目的,既然是违法宣告其丈夫的死亡,自然不会也不应该发生法定申请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因此应该认定为乙与戊的婚姻无效。而且因为恶意宣告其丈夫甲的死亡,乙与其丈夫甲的婚姻关系一直处在持续状态,在婚姻持续其间又与戊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触犯了我国《刑法》中有关重婚罪的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参考文献:《民法总...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