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供电局设备管理标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X县供电局。2规范性引用文件《华东电网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1999年1月制定《台州电业局固定资产管理方法》3职责3.1职能3.1.1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局设置“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网络”,在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工作。3.1.2财务部门是局固定资产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科室是局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实物管理部门,应确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1.3各生产单位是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理部门,应明确设备主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3.2权限---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3.2.1分管局长权限:3.2.1.1领导“固定资产设备管理网络”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管理等部门关系,共同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3.2.2各有关职能部门权限:3.2.2.1生技科负责分管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变电一、二次设备、生产用仪器仪表(除用电外)、检修维护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等设备。3.2.2.2调度所负责分管通讯线路、通讯设备及仪器、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设备。3.2.2.3用电科负责分管配变、用电、电能计量、城市低压网等设备。3.2.2.4农电科负责分管农村低压网设备。3.2.2.5安监科负责消防、安全工器具等设备。3.2.2.6车队负责交通设备。3.2.2.7行政科负责分管生活后勤、办公等设备。3.2.2.8办公室负责本企业土地、房产等设备。3.2.2.9供销科负责在库的“未使用固定资产”、“封存固定资产”、“不需要固定资产(待调迁)”及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残物“。3.2.3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局颁发的关于设备管理的规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3.2.4定期检查监督各制度的执行,保证企业和平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3.2.5负责审查所管辖设备的调拨、出租、转移、盘盈(亏)、报废、交接等管理工作,其中固定资产调拨、出租、转移、盘盈(亏)、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实物管理部门,由实物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上述资产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报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后,交分管局长审批。准时传达上级对有关设备变动的通知并落实办理。3.2.6各专(兼职)管理人员职权:3.2.6.1依据对固定资产设备实行归口与分级结合的管理形式,负责分管所辖设备。3.2.6.2负责所管辖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转移、盘盈(亏)、报废、交接等日常工作。3.2.6.3有权参与对设备交接和专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检查和验收结果提出鉴定意见。3.2.6.4做好两网改造等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按上级文件执行。3.2.7财务部门权限:按X县供电局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执行。3.3责任3.3.1分管局长:3.3.1.1对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设备全面负责。---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3.3.2各有关职能部门:3.3.2.1对经常与使用保管部门的实物和卡片进行核对,指导、帮助使用保管部门做好资产建卡、变更登记等管理工作,并准时将设备增减变动状况通知财务部门,以便建(撤)卡、列(销)帐,确保卡、物相符。每半年传统同使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一次,以保证帐、卡、物相符负责。3.3.2.2对参与定期组织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负责。3.3.2.3对保证企业生产活动正常开展负责,制定生产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状况。3.3.2.4对分管固定资产有更新、大修、零星购置、事故备品等计划负责。3.3.3各保管使用单位责任:3.3.3.1对所管辖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台帐负责。3.3.3.2对提出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转移、盘盈(亏)、报废申请,并依据上级批准办理相应手续负责。3.3.3.3对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工作负责。3.3.3.4对参考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和财产清查工作确保卡、物相符负责。4管理内容与方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4.1设备卡片登记程序:4.1.1变电工程由工程安装单位依据扩建、基建完工状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资产目录,编制“设备移交清册”交财务和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