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以正义的化身破坏本已孱弱的中国司法

请不要以“正义”的化身来破坏本已孱弱的中国司法靖江法院因扰乱法庭秩序拘留律师事件近日已逐渐由一个案发展为一个公共事件,一时间被拘留的王全璋律师似乎成为与公权力抗衡的“英雄”,不仅赢得了同情,也赢得了更多的掌声,大量的律师队伍对其同伴加以声援,大有将本事件发展成律师与法院斗争胜利的典型案例之势。同为法律人,我承认当前的司法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对律师刑事辩护权保障的问题非常严峻,我内心里非常赞同律师以某一事件理性地挑战体制,争取更多的刑事辩护权真正地实现控辩平衡。但在本次事件中,我看到律师的行为更多地不是理性,而是跳梁小丑似地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律师似乎在以向法院挑衅来向当事人证明自已收取高额律师费的价值,也似乎更愿意被法院制裁,然后抓住某一处或几处破绽使自己成为律师界与司法公权力斗争的先行者以赢取更多的名和利!让我们以事实说话,现在法院与律师各执一词,虽然事实的真相有待于公布,但从双方的争执中基本事实隐约浮现。我看到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中有公安机关非法逮捕,刑讯逼供的一条,如果王律师在此处与司法体制坚持理性斗争,能够采取更多的手段和方式让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那我不禁要为王律师喝彩!可惜,王律师辩护的着---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重点不在于此,而更在于如何在程序上激怒法院!表现之一,王律师先以法官剥夺其同伴辩护权为由对审判长和主审法官进行所谓“控告”,然后以被控告的法官不允许审理控告人为由要求审判长与法官回避。王律师作为首都律师的代表,我想其对于刑诉法规定的法官回避情形这一基本常识应当明知,如果此法可以让法官回避,那么任何一个被告人都可以拒绝被审判,因为他可以不断地先控告法官,无论是否成功,都可以再以此为由申请法官回避,这样循环往复,将没有法官可以对他进行审判!表现之二,法院称王律师在庭审中多次打断公诉人和审判人员讲话,王律师称法院多次打断他讲话,在争执中我们起码可以判断法官与王律师的情绪已经对立,加之法官之前因王律师的同伴李律师的辩护权问题、王律师恶意申请法官回避等问题,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而王律师在明知这一点的基础上,再次违反法庭纪律,对已上交法庭的相关材料进行拍照,实有恶意挑衅之嫌,因为王律师如果想保存证据,完全可以在提交之前事先复印,或者在庭审之前拍照保存,而他却一定要在将证据已上交法庭之后,再对法院的材料进行拍照,其用意可见一斑。表现之三,王律师是否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有待于真相的公布,王律师至今闪烁其辞,语焉不详,既未承认,也没有否认。如果其确实在庭审中未经法庭许可录音,实为---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故意违反法庭秩序,挑战司法,如果其未录音,其完全可以将手机信息向法院及社会公开,以证明自己没有录音,但其却故意将手机放在云录音状态,让法院误以为其录音而后又拒不提供密码,将真相搅混,到底是王律师在理性地争取律师辩护权还是在影响法院对本案的正常审理?或者是故意让法院制裁以将此案引发为公共事件,我们不得而知。基于本事件引发我们的进一步思考,无需讳言,法官队伍虽然仍存在问题,但总体素质不断提高已是共识,而与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相呼应的却是司法权威的日益衰落中国的法院因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政治权力框架中本已是弱势,近几年因维稳的错误意识不断突破法律底线向媒体、社会甚至是个别闹访的当事人低头。近年来又因其在政治权力中的相对弱势成为律师队伍争取政治权利的突破口,律师们都明知,现在律师的辩护权更多地是在侦查、公诉阶段受到不恰当地限制,难以形成真正地控辩对抗,刑事庭审更多地流于形式,因此庭审中对律师的辩护权实质性的限制很少,但我很少看到律师在侦查、公诉阶段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实质性的冲突,更多地是在法庭上通过与法院的对抗来发泄律师对我国刑事辩护体制的不满,我想其原因除因侦查、公诉阶段的不公开性导致无法引发大面积的社会关注以外,更多的是基于捏软柿子心理。而少---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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