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派出所(含公安边防派出所、实行警务改革后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的公安分局)。铁路、民航、林业公安机关管辖的派出所参照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第二章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是本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要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各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一)依法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二)掌握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每半年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三)督促和指导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四)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义务消防组织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五)受理群众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责令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六)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七)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八)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九)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十)完成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第六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制度、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举报投诉电话,公布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条件和办理结果。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监督工作的领导及具体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应当参加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消防监督执法资格。---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取得消防监督执法资格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可以作为执法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监督执法工作。没有取得消防监督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等执法工作。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下列消防监督业务档案:(一)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二)消防监督检查档案;(三)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四)火灾事故调查档案;(五)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档案;(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有条件的派出所应当设置“消防办公室”。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乡镇(苏木)、城市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依据第十一条公安机关确定纳入其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对以下社会单位和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