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历任领导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小组—中央政法委员会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政法小组,直接隶属于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全面领导政法工作。彭真为第一任组长。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1978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成立政法小组,纪登奎任组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法小组的工作由黄火青主持。1980年1月2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撤销中央政法小组,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职。中央政法委员会在中央领导下,研究处理全国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央提出建议;协助中央处理各地有关政法工作的请示报告;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对政法各部门共同的有关全局的问题,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指示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调查研究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调查研究政法队伍的组织情况和思想情况;办理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央政法委员会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982年,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将政法委规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同年5月19日,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的职能是指导和协调政法方面的工作。1990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政治风波的影响)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两个局级机构。1991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央政法委员会。1994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后,中央政法委员会是党中央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党中央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工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两个职能机构和中央社会治---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1994年11月,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增设队伍建设指导室。中央政法小组组长:彭真(1958.06-1958.10)罗瑞卿(1958.10-1960.12)谢富治(1960.12—“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央政法负责人:康生(1966.05-1975.12)汪东兴(1975.12-1978.06)中央政法小组组长:纪登奎(1978.06-1980.01)副组长:黄火青(1978.06-1980.01)赵苍璧(1978.06-1980.01)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彭真(1980.01-1983.5)陈丕显(1983.5-1985.07)乔石(1985.07-1988.05)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乔石(1988.05-1990.03)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乔石(1990.03-1992.11)任建新(1992.11-2002.11)罗干(2002.11-2007.10)周永康(2007.10-2012.11)孟建柱(2012.11--2017.10)郭声琨2017.10--副书记:彭冲(1980.02-1982.10)陈伟达(1984.10-1988.03)刘复之(1985.09-1988.03)任建新(1990.03-1992.11)罗干(1993.03-1998.03)周永康(2002.11-2007.10)孟建柱(2007.10-2012.11)王乐泉(2010.04-2013.4)郭声琨(2013.4--2017.10)---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秘书长:刘复之(1980.03-1985.09)顾林昉(1985.09-1989.01)任建新(1989.01-1992.10)束怀德(1993.03-1998.03)王胜俊(1998.03-2008.04)周本顺(2008.04-2013.4)汪永清(2013.4--)副秘书长:邹瑜(1981.09-1983.07)束怀德(1990.03-1993.02)王胜俊(1993.02-1998.03)陈冀平(1994.01-2011.11)张耕(199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