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管理)中国药典年版一部附录(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附录Ⅴ分光光度法分光光度法是通过测定被测物质在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的吸光度或发光强度,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常用的波长范围为:(1)200~400nm的紫外光区;(2)400~760nm的可见光区;(3)760~2500nm的近红外光区;(4)2.5~25μm(按波数计为4000~400cm-1)的中红外光区。所用仪器为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或比色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为保证测量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所用仪器应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本附录规定,定期进行校正检定。单色光辐射穿过被测物质溶液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被该物质吸收的量与该物质的浓度和液层的厚度(光路长度)成正比,其关系如下式:A=lg=Ecl式中A为吸光度;T为透光率;E为吸收系数,采用的表示方法是1%E1cm,其物理意义为当溶液浓度为1%(g/ml),液层厚度为1cm时的吸光度数值;c为100ml溶液中所含被测物质的重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计算),g;l为液层厚度,cm。物质对光的选择性吸收波长,以及相应的吸收系数是该物质的物理常数。当已知某纯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的吸收系数后,可用同样条件将该供试品配成溶液,测定其吸光度,即可由上式计算出供试品中该物质的含量。在可见光区,除某些物质对光有吸收外,很多物质本身并没有吸收,但可在一定条件下加入显色试剂或经过处理使其显色后再测定,故又称比色分析。附录Ⅴ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仪器的校正和检定1.波长由于环境因素对机械部分的影响,仪器的波长经常会略有变动、因此除应定期对所用的仪器进行全面校正检定外,还应于测定前校正测定波长。常用汞灯中的较强谱线237.83nm,253.65nm,275.28nm,296.73nm,313.l6nm,334.15nm,365.02nm,404.66nm,435.83nm,546.07nm与576.96nm;或用仪器中氘灯的486.02nrn与656.10nm谱线进行校正;钬玻璃在波长279.4nm,287.5nm,333.7nm,360.9nm,418.5nm,460.0nm,484.5nm,536.2nm与637.5nm处有尖锐吸收峰,也可作波长校正用,但因不同或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微小的变化,使用时应注意;近年来,常使用高氯酸钬溶液校正双光束仪器,以10%高氯酸溶液为溶剂,配制含氧化钬(Ho2O3)4%的溶液,该溶液的吸收峰波长为241.13nm,278.10nm,287.18nm,333.44nm,345.47nm,361.31nm,416.28nm,451.30nm,485.29nm,536.64nm和640.52nm。仪器波长的允许误差为:紫外光区±1nm,500附近±2nm。2.吸光度的准确度可用重铬酸钾的硫酸溶液检定。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约60mg,精密称定,用0.005mo1/L硫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000m1,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并计算其吸收系数,并与规定的吸收系数比较,应符合表中的规定。波长/nm,235(最小),257(最大),313(最小),350(最大)吸收系数(1%1cmE)的规定值,124.5,144.0,48.6,106.6吸收系数(1%1cmE)的许可范围,123.0~126.0,142.8~146.2,47.0~50.3,105.5~108.53.杂散光的检查可按下表所列的试剂盒浓度,配制成水溶液,置1cm石英吸收池中,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应符合表中的规定。试剂,浓度/%(g/ml),测定用波长/nm,透光率/%碘化钠,1.00,220,<0.8亚硝酸钠,5.00,340,<0.8对溶剂的要求含有杂原子的有机溶剂时,通常均均有很强的末端吸收。因此,当作溶剂使用时,它们的使用范围均不能小于截止使用波长。例如甲醇、乙醇的截止使用波长为205nm。另外,当溶剂不纯时,也可能增加干扰吸收。因此,在测定供试品前,应先检查所用的溶剂在供试品所用的波长附近是否符合要求,即将溶剂置1cm石英吸收池中,以空气为空白(即空白光路中不置任何物质)测定其吸光度。溶剂和吸收池的吸光度,在220~240nm范围内不得超过0.40,在241~250nm范围内不得超过0.20,在251~300nm范围内不得超过0.10,在300nm以上时不得超过0.05。测定法测定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以配制供试品溶液的同批溶剂为空白对照,采用lcm的石英吸收池,在规定的吸收峰波长±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