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2)第十五条(查封、扣押、冻结笔录)查封、扣押、冻结时,执行员或者书记员应当制作查封、扣押、冻结笔录。查封、扣押、冻结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查封、扣押、冻结开始及完成的时间;(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所在地、种类及其他应当记明之事项;(3)查封、扣押物的保管人;(4)查封、扣押物的保管方法。查封、扣押、冻结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笔录上签名,如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也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笔录上签名。第十六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价值限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强制执行的债权额及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执行费用为限,禁止显著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但有其他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的申请,进行追加查封、扣押、冻结。对超额查封、扣押、冻结部分,执行法院应当予以解除。但查封、扣押物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十七条(无益查封、扣押、冻结的处理程序)被执行人或者有优先权的其他债权人认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变价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执行法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执行法院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前,应当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强制执行费用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十八条(查封对物的效力)查封的效力及于查封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其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第十九条(查封、冻结与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执行法院查封、冻结经国家授予或者出让的有登记的财产后,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的,应当将其撤销事项及理由通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应当据此解除查封、冻结,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条(查封、冻结与自主转让登记)查封、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或者有登记的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立即停止办理,改办查封登记;已经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不得进行查封、冻结。第二十一条(查封、冻结对被执行人的效力)查封、冻结后,未经执行法院允许,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分查封、冻结财产。被执行人就查封、冻结财产所为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效果的行为,对于申请执行人不生效力。第二十二条(查封、冻结对第三人的效力)查封、冻结手续完备的,第三人未经执行法院允许占有查封、冻结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效果的行为的,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排除其妨害。查封、冻结手续不完备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三条(查封与最高额抵押担保权人)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上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执行法院查封该不动产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于收到执行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查封时不知道不动产上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权人于知悉查封的事实时起,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再增加。第二十四条(轮侯查封、冻结制度)对其他执行法院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有登记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进行轮侯查封、扣押、冻结登记。查封、扣押、冻结撤销或者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侯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转为查封、扣押、冻结。对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侯查封、冻结时,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协助进行轮侯查封、冻结登记。在先执行的法院应当允许轮侯查封的法院查阅有关查封、冻结手续、记录等材料。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侯查封、扣押、冻结时,轮侯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应当制作轮侯查封、扣押、冻结笔录,并经查封、扣押、冻结法院的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查封法院。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和效力的消灭)---本文...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