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品质知识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沈质技监法〔2007〕203号《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一部分产品质量序号罚没款事项法律法规依据法定幅度细化的对不同情形的罚款额度备注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49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上限3倍①主观故意的②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严重不符合标准的③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④社会影响恶劣或有损国家形象的中限2倍①主观故意的②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③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尚未发生损害后果的下限等值①因生产工艺技术等原因违法的②产品的次要指标不符合标准,但尚未丧失原有产(商)品使用价值的③能够积极配合查处工作,主动改正。2①在产品中掺杂、掺假,②以假充真,③以次充好,④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50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上限3倍①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的②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严重的③有组织、有计划、成规模的④严重损害合法企业商誉的⑤产品流通范围广,人民群众反响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中限1倍-2倍①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的②尚未构成区域性违法的③有屡犯情节的下限50%①主观过失的②违法情节较为轻微的③产品尚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5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上限等值①主观故意或有屡犯情节的②生产行为③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生产的中限50%①主观故意的②销售行为③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下限10%-30%①主观过失的②产品尚未进入流通领域或已售产品数量较小的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中华人民处违法销售产上限2倍①主观故意或有屡犯情节的②产品完全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52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罚款;中限50%-1倍①主观故意的②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下限40%以下①主观过失或初犯的②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未造成社会影响的5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53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上限等值①主观故意或有屡犯情节的②严重影响合法企业或认证机构商誉或权威的③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中限50%-60%①主观故意的②违法行为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下限30%以下①初犯的②产品尚未进入流通领域或已售产品数量较小的6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54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上限30%①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②在一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中限10%-20%①给5名以上消费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②主动改正或补救的下限10%以下①给1-4名消费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②主动改正或补救的序号罚没款事项法律法规依据法定幅度细化的对不同情形的罚款额度备注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No.57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上限单位10万元负责人4-5万元①情节恶劣的②造成严重后果的③社会影响恶劣的中限单位7万元负责人2-3万元①有屡犯情节的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下限单位5万元负责人1万元①情节轻微的②能够主动改正积极补救的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并处违法收入50%以上三倍上限2倍-3倍①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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