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使法律相协调是最好的解释方法

张明楷使法律相协调是最好的解释方法台湾刑法学者蔡敦铭先生曾说,刑法之解释不啻予刑法以生命。刑法适用离不开对刑法的解释,刑事审判工作与刑法解释紧密相连。由于刑法奉行罪刑法定原则,如何确保刑法解释的客观性、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刑法正义性的实现。“刑法解释”系列专题希冀通过学理解释为法官增强司法能力提供参考。“使法律相协调是最好的解释方法”是一句法律格言,其字面含义相当明确:只有将法律之间、同一法律的条文之间解释得协调一致,才是最好的解释;如果将法律之间、同一法律的条文之间解释得自相矛盾、相互冲突,则是最糟的解释。从实质上说,成文法是正义的文字表述。而正义的基本要求是,对于相同的事项应相同处理,对于不同的事项应不同处理。所以,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使相同的犯罪得到相同的处理,就是正义的;否则就是非正义的。例如,在刑法上,如果某种解释导致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无罪,而轻微侵害法益的行为有罪,或者解释导致重罪只能判处轻刑,轻罪反而应当判处重刑,那么,这种解释就是不协调的,因而也是不正义的。要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就必须保持刑法的协调性。从解释论上而言,首先,只有将刑法作为一个整体,才能理解各个条文的含义;但对各个条文的理解,又有赖于对刑法这---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一整体的理解。例如,如果离开了规定“贩卖”、“倒卖”概念的条文,解释者便不能理解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贩卖”是否包括单纯的出卖行为。其次,当解释者对某个用语得出某种解释结论时,常常会心存疑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解释结论能够得到其他条文的印证,解释者便会解消疑虑。例如,孤立地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贩卖”解释为出卖时,解释者或许感到不安,因为贩卖的通常含义是买进后再卖出。但当将“贩卖”解释为出卖能够得到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印证时,不仅会消除解释者不安的感觉,而且会使解释者坚定其解释结论。再次,在一些情况下,面对一个孤立的条文时,我们无法确定用语的含义,但当解释者将该条文放在所有条文的整体之中考虑时,就会明确其真实含义。如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了“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行为,孤立地面对这一条时,解释者很难确定其中的“挪用”是否包括挪归个人使用。一旦联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解释者会信心十足地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挪用并不包括挪归个人使用。所以,遇到不明确的规定时,可以通过明确的规定来阐释不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将刑法解释得自相矛盾的现象时有所见。例如,从笔者收集的案例来看,司法机关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骗骗取财物的,无论数额多少,都认定为招摇撞骗罪。于是形成以下两个方面的不协调、不公平:一方面,采用其他方法骗取财物的,可能转化为抢劫;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的,不可能转化为抢劫。另一方面,采取其他方法诈骗公私财物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而采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法骗取财物的,最高只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再如,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出于报复等动机强制猥亵、侮辱特定妇女的案件,不是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而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罪。显然,这就造成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的不协调,导致重罪轻判。又如,对于同时为行贿与受贿双方实施帮助行为的,司法机关均认定为介绍贿赂罪。行贿罪与受贿罪都重于介绍贿赂罪。如果行为人只实施了帮助行贿或者帮助受贿的行为,则成立行贿罪的共犯或者受贿罪的共犯;如果行为人同时为行贿与受贿起帮助作用,反而成立更轻的介绍贿赂罪。这也造成了刑法的不协调、不公正。为什么总是出现使法律不协调的解释结论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首先,解释者没有公平正义理念,面对一个刑法条文时,常常大脑一片空白,就想凭借查阅《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得出结论。例如,面对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受贿罪共犯的关系时,解释者可能根...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