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京城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情介绍】今年32岁的浙江省某市农民陈某,因犯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执行枪决。2000年3月,陈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家小企业,还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北京市注册或购买了多家公司。其中捷××公司是陈某以女朋友吴某(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全部财产)的名义买下的。这些公司大多冠以商贸公司或科技公司名称,其实都是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公司。陈某以这些公司的名义,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北京某国税局干部吴××(已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不明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共同作案。陈某通过吴××从国税局领取增值税发票,进行大肆虚开和倒卖;吴××则与陈某共谋后,利用工作之便和自己掌握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肆无忌惮地违规操作,并利用其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陈某的女友吴某为陈某领票,领传真件,打票,并担任陈某非法注册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某伙同吴××、吴某,以其非法控制的盛×公司、捷××公司、泰××公司等名义,利用吴××在国税局工作的便利,先后从北京市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千八百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6亿余元,现已追缴税款人民币八千三百余万元,未追回税款人民币35亿余元,其中企业因停产、歇业等原因不能追回税款人民币四千六百余万元。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法律问题】1、我国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2、在法律上如何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分析和结论】本案涉及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及增值税的抵扣制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记载销货方销项税额与购货方进项税额、进行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是增值税征收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骗取国家税款,对国家的税收危害严重,本案就是一个例子。(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的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关键,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进行规范则是增值税立法的核心。因此,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1993年12月27日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2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原则上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对于符合法律规定而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或者有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以及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除按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形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其记载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合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遵守规定的时限,不得提前或滞后。否则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统...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