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委

中共温岭市委信访局文件温岭市人民政府温信〔2015〕4号★关于转发浙江省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现将《浙江省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信[2014]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温岭市信访局2015年1月26日中共浙江省委信访局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浙信〔2014〕27号★浙江省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信访局,省直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现将《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浙江省信访局2014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群众对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评价,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国信发[2014]1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信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明确目标意义,准确把握满意度评价的范围和原则(一)明确重要意义。开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打造“阳光信访”,提升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好《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借群众满意度评价之力,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明确内涵和范围。《办法》所称的信访事项,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访人”)采用网上信访、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办法》所称的群众满意度评价(以下简称“满意度评价”),是信访人(即评价主体)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即评价对象)办理信访事项工作情况作出的评价。满意度评价的范围是通过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第一次登记的信访事项(即初次信访,下同)。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信访事项,不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三)明确原则和时效。按照“谁初次办理、谁负责公开、谁接受评价”的原则,办理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当向信访人公开信访事项登记日期,信访工作机构分级转交日期,有权处理机关出具的受理告知单及日期、不予(再)受理告知单及日期、延长办理期限告知单及日期、答复意见书及日期。信访人自收到有权处理机关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或在提出信访事项之日起超过90日,未收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均可进行满意度评价;超过30日未评价的,或在提出信访事项之日起超过120日未作评价的,均视为“超期未评价”。二、明晰职责权限,提高信访件转交、办理、督办效率(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应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将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转送、交办到有权处理机关。省内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分级转送、交办时限为10日,其中,省级信访工作机构3日,市级信访工作机构3日,县(市、区)信访局4日。同时,应当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跟踪监测,对超出办理期限仍未出具答复意见书的信访事项,下发督办提醒信息。(二)各级有权处理机关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制度,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向信访人公开并告知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及时告知并送达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努力提高有效满意度。(三)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当通过督查、回访、约谈、群众评价等方式,对转交、办理信访事项强化过程监督,实施结果问效。特别是要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包括处理意见执行不到位的)进行跟踪...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