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京财税[1997]758号被转发文件标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被转发文件文号:财税字[1997]45号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税种:营业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规费: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征收管理:法律救济:公布日期:1997-06-16结束时间:实施日期:1997-01-01时效性:部分废止主题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7]758号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5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1、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金融保险企业及其他有金融保险业务的单位,在本文件下发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继续接受所在地地方税务机构的征收管理同时,向所在地的国家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5号文件中提出逾期贷款问题,应分别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确定执行。①注释:①此条废止,详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财税[2009]1253号)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现将《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问题一并明确如下:一、关于对经济特区内(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下同)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外资金融机构)于特区内、外营业收入的划分问题经济特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于特区内的收入,是指外资金融机构直接为设在本特区内的单位提供金融保险劳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于特区外的收入,是指外资金融机构直接为设在特区外的单位提供金融保险劳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经济特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取得的于特区内、外的营业收入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视为于特区外的营业收入征收营业税。二、关于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催收贷款的核算年限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②注释:②此条废止,详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财税[2009]1253号)三、关于融资租赁业务营业额问题---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费用。四、关于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征税问题储金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不是直接向投保人收取保费,而是向投保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到期应返还的资金(称为储金),以储金产生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业务。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纳税期内的储金平...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