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院基本诉讼立场与法律分析

中山三院主要诉讼立场与法律分析本系列案是因假药亦即产品质量所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诉讼,属侵权诉讼。对于已经证实的因假药导致的损害,关键在于确定四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中山三院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侵权法法理,齐二药、金蘅源和广东医保三被告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保障药品内在质量的责任和注意义务,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中山三院对涉案药品缺陷不存在过错,亦完全履行了法定义务,不属于本案的共同侵权人,依法不应与其他三被告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法院依法追加三被告参加诉讼正确法院追加三被告参加诉讼,是依法审理该侵权案件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之必需,对于全面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对于依法保障其他三被告的诉讼程序权利均具有重大意义。假药事件发生所涉及的民事主体主要是:齐二药(生产者)—→金蘅源(药品批发企业)—→广东医保(药品批发企业)—→中山三院(药品的使用者)。对于该侵权诉讼,上述主体都是可能的民事赔偿义务人,法院依法追加生产者齐二药、药品批发企业金蘅源和广东医保参加诉讼是正确的。只有上述被告都作为本案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才能通过诉讼法律的正当程序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确定民事赔偿义务人范围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其他三被告不被法院追加为本案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那么无论他们对假药事件理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法院的审理都难以对他们的责任予以审理认定,更不能判定他们对原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否则的话,就意味着法院的审判违反了诉讼法律的正当程序,剥夺了涉案药品生产者和药品批发企业的程序权利。而如果本诉讼仅仅在原告和中山三院之间进行的话,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涉案药品质量所造成的损害,原告只能提起一次诉讼。那么,假若原告在诉讼中败诉或者其诉讼请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的话,原告则无权以涉案药品的质量问题为由再对其他三被告另行提起诉讼。因此,追加其他三被告参加诉讼,是法院依法审理该侵权案件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之必需,对于依法保护每一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大意义。追加被告以及不依法追加的后果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二、本案应适用的主要法律依据在生产者、其他销售者(即供货者)都已作为被告进行诉讼的情况下,应当全面依据《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范围及责任。(一)本案中涉及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在归责原则问题上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1条至第42条的规定。其中,第41条确认了产品生产者应对产品缺陷承担严格责任,第42条确认了产品销售者对产品缺陷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该法第43条实际上不是对归责原则的规定,只是出于保障受害人受偿权而设的方便索偿条款。(关于侵权法归责原则的分析详见附件二)(二)药品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产品,国家专门制定《药品管理法》进行调整和规制。本案是因药品质量所导致的损害赔偿,对由此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注意义务等问题的确定,《药品管理法》是专门性的法律依据,应据此判定法律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国家对于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严格监管,在《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之下,国家对于药品生产者、药品经营企业都有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范,并作出对药品的生产者和药品经营企业更为实质性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