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四孙某诉北京县区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案2

典型案例四∣孙某诉北京XX县区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案55养殖户诉XX市政府案: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发表时间:2006-10-2414:43:00阅读次数:433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原告暨诉讼代表人邵时枢,男,1949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县区瑶溪镇河滨路49号。原告暨诉讼代表人杨显丰,男,1968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县区瑶溪镇白楼下村。·原告暨诉讼代表人林国岳,男,1947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县区瑶溪镇黄石村。原告暨诉讼代表人吴金松,男,1952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县区灵昆镇北段村。(原告计55人,名单及基本身份情况见附录)委托代理人袁裕来(特别授权),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徐利平(特别授权),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温州人民政府,住所地XX市市府路。法定代表人邵占维,男,代市长。委托代理人白植强(一般代理),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原告邵时枢等55人不服被告XX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于2006年2月20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XX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本院,本院经请示后于2006年8月10日受理,于2006年8月15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9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徐利平,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白---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植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经审查于200年2月15日作出温政行通[2006]11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认为申请人孔祥仁(原告之一)等养殖户提出的复议申请(要求确认被申请人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2006年1月25日作出的《关于永兴围垦南片养殖纠纷调处的意见》第二条内容违法)属被申请人主体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被告于2006年8月21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1、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温政行通[2006]11号),证明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ey021271105cn),证明原告于2006年2月17日收到上述不予受理通知书,已超过诉讼时效。3、行政复议申请立案审批表,证明被告在收到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审批决定不予受理。4、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明原告提出的复议申请。5、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函;6、授权委托书,5、6证明原告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复议活动。7、证据清单,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8、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申请人的身份。9、公证书;10、《永兴南片围垦孔祥仁等养殖户养殖场面积一览表》;11、《XX县区永兴南片围垦海水养殖示范区污染损失估算》,9、10、11证明原告要求复议时提供的证据。12、温龙委办[2006]1号文件即《关于永兴围垦南片养殖纠纷调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条,证明原告要求复议的行为。---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规范性文件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原告诉称,原告邵时枢等55人系XX市XX县区永兴围垦养殖示范区养殖户,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3月所承包的养殖池塘发生特大污染事故,水产品死亡现象十分严重。经检测池塘水源工业废水有害成分铜、ph、bod严重超标。特大污染事故曾引起XX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曾发给每亩900元的补助费,但事情并没最终解决。经多次交涉,XX县区人民政府于2006年1月25日下发《意见》,其中第二条内容是“确仍有养殖并有设施投入的,补偿标准指导价确定为每亩5500元;若在2006年2月10日前签订协议的,每亩增加500元;在2006年3月8日前腾空并确有残值的,每亩再增加500”。原告认为,“指导价”实际上是硬性规定,原告根本无讨价还价的自由,遂向被告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要求确认《意见》第二条违法,但被告却以被申请人主体不合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原告认为《意见》是XX县区政府办公室和XX县区委办公室共同下发的,XX县区政府办公室行为对外...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