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各单位:现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当。第五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基于正当目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同类情况应当相同对待,坚持“同案同罚”,同一机关对于违法主体、性质、情节相同或相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应当对外公布,并允许公众查阅。1/101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处罚与否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判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第七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不得超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四)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1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有盲、聋、哑等残障的;(六)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七)非法经营额较小的;(八)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2/101(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有上述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应在较低阶次或降低一个阶次给予行政处罚。有本条第一款(一)、(二)、(三)、(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二)有悖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规定的阶段性工作重点的违法行为的;(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四)坑农害农等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的;(五)当事人曾在二年内因相同或者类似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第十一条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执行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处罚幅度。因案件复杂、超出本规则及《执行标准》规定降低或者提高处罚阶次的,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办案机构应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由。...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