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体育中的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研究StudyonAdministrativeMonopolyandItsRegulationinChina"sProfessionalSports作者:应晨林/金学斌作者简介:应晨林(1986-),男,博士,四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城市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体育法学和社会体育学,E-ma订:390845243@qq(陕西西安710018);金学斌,西安体育学院(陕四四安710068)o原文出处:《首都体育学院学报》(京)2018年第20182期第132-135页内容提要:我国职业体育具有特殊性,在《反垄断法》研究范式下,探讨我国职业体冇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特殊性与特殊需求、价值理念等问题,以服务职业体育改革实践。通过辨析我国职业体育行政垄断的概念,分析我国职业体育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形态以及行政垄断产生和存在的特殊性。尽管职业体育“竞争性平衡”的要求为某些限制竞争的行为提供了合理性基础,但行政垄断对于职业体育发展的阻碍作用日益明显,应当予以必要的规制。ProfessionalsportsinChinahaveparticularities.Basedontheresearchparadigmof“antimonopoly1aw,wediscusstheparticularityandspecialneedsandvalueconceptsofprofessionalsportsadministrativcmonopolyinChina,soastoserveprofessionalsportsreformandpractice.ByanalyzingtheconceptofadministrativemonopolyofprofessionalsportsinChina,thispaperstudiestheelementsandformsoftheadministrativemonopolyofprofessionalsportsandtheparticularityoftheemergenceandexistenceofadministrativcmonopoly.Althoughthereisarationalbasisforthepracticcofsportsoccupation^competitivebalance^requirementforcertainrestrictionsoncompetition,administrativcmonopolyhindersoccupationforsportsdevelopmenthasbecomeincreasinglyobvious,whichshouldbeundernecessaryrcgulation.期刊名称:《体育》复印期号:2018年06期关键词:职业体育/行政垄断/行政规制/体育法/反垄断法/professionalsports/administrativemonopoly/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portslaw/anti-monopolylaw标题注释: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R(2014F05);陕西省体育局常规课题(14075)o:G80-052学科代码:040301文献标识码:A我国职业体育具有特殊性,规制职业体育行政垄断的规范还没有形成一个可供操作完善的结构,因此,在《反垄断法》实施近10年来,对于职业体育行政垄断的规定不能实施。前期的理论与实践均表明,以《反垄断法》规制职业体育行政垄断,仍应作为重大课题进行攻关。本研究即在《反垄断法》研究范式下,探讨我国职业体育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特殊性与特殊需求、价值理念等问题,以服务职业体育改革实践。1我国职业体育中的行政垄断及其形态1.1我国职业体育行政垄断的概念辨析学界对于职业体育概念的认识主要是强调其固有的市场和商业属性,将其界定为商业活动,以区别于我国的竞技体育。例如:认为"职业体育是以买卖职业体育赛事的各项权利,以及运动员通过应用体育技能参加比赛或者展示,以获得金钱回报的商业活动”[1],或认为”职业体育是一种高度专业化、商业化了的高水平竞技体育,其核心是职业体育赛事的运作和推广。职业体育赛事是以体育运动为基本手段,高度专业化、商业化、市场化了的竞技比赛活动,它也是职业体育向社会提供的最为重要的体育服务(产品)〃[2]。当然,职业体育行政垄断的概念并没有获得共识性的运用,〃商业化体育垄断"或"竞技体育职业化垄断〃也被用来描述我国竞技体育受到商业垄断影响的状态。例如,认为〃商业化体育垄断是我国竞技体育项目中的某几个走入商业化轨道的项目,是对现阶段未通过体育法定性的已走入市场运营体育项目的行政垄断现状描述"[3],或认为"竞技体育职业化是竞技体育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必然结果,作为一种竞技体育的运作机制它很好地诠释了体育的综合价值与功能〃⑷。可以这样理解,“自由竞争体制下的竞技体育的职业化过程就是依靠市场对稀缺的体育资源逬行配置,从而产岀高水平的竞赛产品与服务的过程"[5]。事实上,概念表述的差异性并没有影响我们对于职业体育行政垄断内涵的理解,职业体育行政垄断可以被认为是竞技体育的后进阶段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