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自燃车引发的思考

一辆自燃车引发的思考摘要:购买推定全损的事故汽车维修后岀售,买方实际使用数天后发生自燃,究竟应当向谁、以何种诉求主张权利?笔者从承办的一起案件出发,分析了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本案凸显的法律法规缺失,也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关键词:事故汽车;自燃;思考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7-136-02【基本案情】郑某是退休的汽修工人,2014年5月,他以4万元的价格竞价得到保险公司推定全损的事故车一辆,该车发生过较严重的四车追尾事故,车头车尾严重变形,车辆经过维修后,在岀售前,由原车主在车管所办理了过户的前半段手续。后交给某二手车交易网站的线下加盟店出售,加盟店的工作人员引导买主陈某看车后,收取购车款1075元,并扣除4000元中介费后转付张某,车辆直接过户至新的买主陈某。7月正逢南京最热的夏季,车辆交付后开了不到五天,在小区停放中自燃,烧成骨架,险无人员伤亡。自燃发生后,买主陈某找加盟店补签了中介协议。【案件进展】事发后买主陈某委托律师索赔,几经变换案由和诉请,最后确定为,根据《合同法》主张撤销郑某与买主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理由是未说明涉案车辆为事故车,涉嫌欺诈,要求判令原车主、郑某返还购车款,赔偿利息,二手车网站及加盟店负连带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一、涉案合同的卖方是原车主,还是郑某?二、合同是否符合欺诈的条件?三、二手车交易平台和加盟店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返还的责任?对此,本代理人分析:关于第一点,郑某主张合同相对性,卖方应为原车主。但是,原车主与买方从未谋面,他们是跟着郑某先后时隔数月,背对背签定的合同,原车主签好字的空白合同直接交给了郑某,无从知道价格。根据调查核实,一审法院认定,实际卖方应为郑某。关于第二点,原告主张郑某违反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关于对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等真实情况的告知义务,存在欺诈行为。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加盟店的工作人员小华原系汽修学校毕业,买主陈某是他的老师,两者均为业内人士。而合同法规定的欺诈,必须满足这样的要件:一方主观上的欺诈故意,有欺诈的行为,另一方因欺诈而陷于错误的判断从而签定了合同。而在本案中,小华与买主陈某在微信记录中双方多次提到涉案车辆是“事故车”,陈某知情并同意购买。但加盟店及买主均答辩称,事故有大小,不知道事故车系这么严重的事故。但根据事故车的定义,百度百科、该二手车交易网站、旧机动车行业协会的网站均有一致的定义可以看出,即是一般小事故不能称为事故车,必须有框架等主要结构性变形,或泡水、自燃才能称得上事故车。另外,根据公里数和年限该二手车的市场价格为14万,现10万元成交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有理由相信陈某知道这是事故车。第三,二手车平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必须在有资质的场地内进行,也即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提供鉴定服务,也能查询过往保险理赔情况。而本案中,二手车网站声明有专门验车人员和评估机构,但不是必选项目,线下交易平台资质为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是“提供汽车相关的咨询服务”,不具备交易资质,双方是合作关系,在中介合同中约定,只负责代为沟通协商,其利用了普通用户对其宣传的信赖,纠纷发生时又借此逃避责任,其居间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网络平台对此有运营利益,均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认定郑某系二手车交易合同的真正卖方,其取得事故车辆自行维修后,未取得《竣工合格证》,也未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向买方披露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等信息,违反诚信原则,按照合同法规定予以撤销,郑某返还售车款,陈某返还残骸现状;加盟店返还中介费,网络平台不承担责任。一审后,本人代表郑某上诉。除坚持不构成欺诈外,代理人提出两点:一、商务部、公安部、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并未要求卖方声明事故的具体金额,签发《竣工合格证》是修理机构的义务而非卖方的义务,根据该规定,并未要求车辆维修之后,办理过户之前再行强制检验;第二,并非不重要,合同撤销后应当回到原状,退款...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