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题汇总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题汇总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10-12-0816:24:09阅读213评论2字号:大中小订阅.案例1:2003年5月7日,农民杨某等5人(以下简称甲)发现在其合伙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经海滨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东盛造纸厂(以下简称乙)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为此,甲向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乙未予理睬。2003年12月,甲向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甲与乙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事后,甲多次向乙索要赔偿,乙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无奈,到2005年1月,甲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而市环保局却拒绝了甲的要求。因此,1995年7月,甲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海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经审查,海滨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不服,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与本案有关的诉论与赔偿问题。问:(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答: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所以甲方不能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若甲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依照什么程序提起何种诉讼?此类应提起的诉讼有何主要特点?答:若甲方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以乙方为被告重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而不是上诉。此类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①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或倒置;②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③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案例2: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答: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答: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案例3: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每个工厂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问:(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答:环保局对两工厂进行罚款处罚无法律根据。因为依照我国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违法(2分)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才能给予行政处罚。(2)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答:工厂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为:(a)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必要前提,行为人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