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税率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代开发票征收率的通知渝财税〔2011〕93号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109号)的规定,现对《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渝地税〔2010〕67号)所附的《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征收)率表(企业适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征收)率表(个人适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代开发票征收率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附件:1.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征收)率表(企业适用)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征收)率表(个人适用)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重庆市地方---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征收)率表(企业适用)行业适用范围综合征收率(%)分项征收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交通运输业公路内河运输5.9130.210.090.062.5装卸搬运5.8630.210.090.062.5建筑业有外出经营证明并注明账务核算健全3.3630.210.090.06外来建筑安装有外出经营证明但账务核算不健全的4.3630.210.090.061外来建筑安装无外出经营证明或未报验登记的6.8630.210.090.062.51金融保险业贷款利息8.150.350.150.12.5贷款利息(提供核算证明)5.650.350.150.1文化体育业表演、播映、各类培训等5.8630.210.090.062.5行业适用范围综合征收率(%)分项征收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服务业设计、咨询、代理、等各类劳务费(提供核算证明),5.650.350.150.1设计、咨询、代理、等各类劳务费,(未提供核8.650.350.150.13---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算证明)房屋租赁(提供核算证明)17.650.350.150.1房屋租赁(未提供核算证明)20.150.350.150.12.5转让无形资产转让专利权、专利技术、著作权等(提供核算证明)5.650.350.150.1转让专利权、专利技术、著作权等(申请开票金额1万元以下,未提供核算证明)8.150.350.150.12.5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提供核算证明)5.650.350.150.1销售不动产(申请开票金额1万元以下,未提供提供核算证明)8.150.350.150.12.5附件2: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征收)率表(个人适用)行业适用范围综合征收率(%)分项征收率(%)备注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交通运输业公路内河运输5.9130.210.090.062.50.05其中地方教育附加在征管系统“其他应征”另行开具装卸搬运5.8630.210.090.062.5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它5.8630.210.090.062.5---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工程作业金融保险业贷款利息25.650.350.150.120文化体育业播映、各类培训等5.8630.210.090.062.5服务业住宅出租5.731.50.1050.0450.030.054需提供房产证明非住宅出租18.350.350.150.10.712设计、咨询、代理、租赁等个人劳务项目(单次或月累计1万元以下)8.650.350.150.13单次或月累计1万元以上实行按实征收除上述服务业以外的其它劳务(单次或月累计1万元以下)8.150.350.150.12.5单次或月累计1万元以上实行按实征收转让无形资产转让专利权、专利技术、著作权等(单次或月累计1万元以下)8.150.350.150.12.5单次或月累计1万元以上实行按实征收销售不动产转让住宅6.650.350.150.11计税依据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转让非住宅8.650.350.150.13计税依据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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