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注释参考文献规范14.4顺序编码制文后参考文献表编排格式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表上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志;英文文章后的参考文献表上以“References:”(左顶格)作为标志;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作者】.【文章题目名(中文文献)】.【期刊名】,【年】(【期】)【作者】.【图书名(中文文献)】.【出版社】,【出版年】,【页数】【作者】.【文章题目名(外文文献)】.【期刊名】,【年】(【期】)【作者】.【图书名(外文文献)】.【出版社】,【出版年】,【页数】每条文献只与一个序号相对应;当文献题名等内容相同而仅页码不同时,可将页码注在正文中的指示序号后。如[1]85,如[1]153,如[1]226参照ISO690及ISO690-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末尾均以“.”结束。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51.[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219.---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9]A.J.Oakley,ParkerandMellows.TheModernLawofTrusts[M].London:SweetMaxwellninthedition,2008:13.在写页码的时候,比如是第101页到103页,可写成101-103.注释规范一所有注释采用脚注,全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计码。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一、中文注释规范(一)著作类1.《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36页。2.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二)文集类1.朱慈蕴:《对一人公司立法与规制的思考》,载《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三)港澳台著作1.林山田:《刑罚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9页。(四)译作类1.[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页。(五)古籍类1.《大学衍义补》卷一百零二。2.[清]沈家本:《沈寄先生遗书》甲编,第43页。(六)辞书类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743页。(七)论文类1.高铭暄等:《论毒品犯罪的罪名与刑法适用》,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第10-19页。(八)报纸类1.李文燕:《关于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名的质疑》,载《法制日报》,1993年4月4日第3版。(九)公报类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年第1期,第19页。(十)文件类---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财政部《关于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1995]第25号,1995年7月17日。二、其他(一)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应加“参见”。(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三)引用的同一文献作者为两人以上时,在引用注释时应显示全部作者。(四)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应注明如:第35-40页。(五)引用来自因特网上的资料,应注明资料所在网页的地址及访问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