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前言本标准系瓶装饮用纯净水的产品标准,其定义、范围参照了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1993年发布的《瓶装水》的修订标准。“电导率”的实验方法,列入附录A,作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中国轻工总会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深圳怡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肇庆鼎湖蒸馏水有限公司、深圳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广东健力宝饮料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清渠、周达民、吴木生、周敬良、邓端文。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Bottledpurifiedwaterfordrinking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适用于符合本标准第3章定义的产品。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50-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6682-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8538-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GB10790-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瓶装饮用纯净水bottledpurifiedwaterfordrinking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4技术要求4.1水源必须符合GB5749各项技术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指标要求色度,度≤5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浊度,度≤1-臭和味-无异味、异臭肉眼可见物-不得检出4.3理化指标4.3.1质理理化指标质量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目指标PH值5.0~7.0电导率[(25±1)℃],μS/cm≤10高锰酸钾消耗量(以O2计),mg/L≤1.0氯化物(以Cl-计),mg/L6.04.3.2污染理化指标污染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项目指标铅按GB17324规定执行砷铜氰化物(以CN-计)1)挥发酚类(以苯酚计)1)游离氯(以Cl-计)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硝酸盐(以NO2-计)注:氰化物指标、挥发酚类指标只限采用蒸馏法的产品。4.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按GB17324的规定执行。4.5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同批产品所抽样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表4净含量负偏差Q的百分比ML100mL~200mL4.5-200mL~300mL-9300mL~500mL3-500mL~1L-151L~10L1.5-10L~15l-15015L~25L1-5试验方法试验所用的水按GB6682的规定。5.1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规定。5.2PH值、氯化物按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高锰酸钾消耗量(耗氧量)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5.3电导率:见附录A。5.4铅、砷、铜、氰化物、挥发酚类、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硝酸盐、微生物指标按GB17324规定的方法测定。5.5净含量在(20±2)℃的条件下,将水样沿容器壁缓慢倒入量筒中,读取容积数。2L以上可采用称量法。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台灌装机灌装、同一批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出厂检验6.2.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6.2.2抽样方法和数量每批随机抽取15瓶(罐)(2L以上抽取6瓶)。6瓶(罐)(2L以上2瓶)用于感官要求、净含量、PH值、电导率的检验净含量测定3瓶(罐)(2L以上2瓶);3瓶(罐)(2L以上2瓶)用于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检验;另6瓶(罐)(2L以上2瓶)留样备用。6.2.3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每季度或一个生产周期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更改主要原畏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