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2014-06-2510:07:00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深府办〔2014〕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27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管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暂行措施。一、完善城市更新用地处置政策(一)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权属清晰的合法土地面积占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不低于60%。申请通过综合整治进行升级改造的旧工业区,权属清晰的合法土地面积占申报范围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0%。(二)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申请拆除重建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15年。(三)对于经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区域内未签订征(转)地协议或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土地或者建筑物未作补偿,用地行为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历史用地处置:1.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下简称继受单位)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进行拆除重建的,应当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2.继受单位应当与政府签订完善处置土地征(转)手续的协议,政府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3.对于拆除重建类项目,政府将处置土地的80%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其余20%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在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的土地中,应当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将不少于15%的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纳入土地储备。前述储备土地优先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4.对于拆除重建类项目,处置后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其分摊的建筑面积按照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110%计收地价(其中的10%为对历史用地行为的处理)。对于通过综合整治进行升级改造的旧工业区,处置后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继---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受单位,使用年期为30年,地上原有建筑面积按照原有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60%计收地价(其中的10%为对历史用地行为的处理),限定自用;新建建筑面积的10%应无偿移交给政府,其余部分按照本暂行措施第(十六)条的规定缴纳地价后可按程序登记在继受单位名下。城市更新区域内符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其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也可按其规定进行处置。(四)对于市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确定的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开发建设用地,按照《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缴交地价后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经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五)国有已出让的工业或仓储用地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已建设,但建筑面积不足合同或有关批准文件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按照法定图则规划仍为工业或物流仓储功能,因规划实施等原因需划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