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常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一览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序号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条款处罚内容备注1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如属于许可证超过3年有效期限的,加《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2.1(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八十五条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同上2.2(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五条第(二)项2.3(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第八十五条第(三)项2.4(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第八十五条第(四)项2.5(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第八十五条第(五)项2.6(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第八十五条第(六)项---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2.7(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二十八条第(八)项第八十五条第(七)项2.8(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第二十八条第(十)项第八十五条第(八)项2.9(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第四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九)项2.10.(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第五十三条第四款第八十五条第(十)项3.1(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第二十八条第(七)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3.2(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第(二)项3.3(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三)项3.4(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第五十条第八十六条第(四)项4.1(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同上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需先“责令改正和警告”4.2(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七条第(二)项4.3(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第二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三)项4.4(四)未按规定要求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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