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发票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依据(量刑)

关于办理发票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依据为打击发票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我办现梳理执法依据如下,供各单位在办案中参考:一、虚开类发票犯罪行为的处理(3个)(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5条)1、追诉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数额交代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数额交代1010万,或者被骗万,或者被骗55万税款万税款是是3-103-10年)(数额巨大年)(数额巨大5050万,或者被骗万,或者被骗3030万税款,万税款,1010年以上)(年以上)(100100万,或者被万,或者被骗骗5050万税款)万税款)2、下列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1、追诉标准: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数额在一万元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2、“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三)虚开其他发票罪(《刑法》第205条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伪造、非法制造类发票犯罪行为的处理(3个)(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1、追诉标准: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25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的,应予追诉。2、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理。(二)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追诉标准: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5050份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三)非法制造发票罪(《刑法》第209条)追诉标准:非法制造普通发票非法制造普通发票100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4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应予追诉。三、出售类发票犯罪行为的处理(6种)(一)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追诉标准: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100份,50万,3年以上)(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追诉标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以上的,应予追诉。(三)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追诉标准: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值税专用发票50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2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四)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追诉标准: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通发票100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4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五)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追诉标准: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五十份以上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五十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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