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探讨

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探讨内容摘要: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应出庭进行作证,但实践中存在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的现象。究其证一不愿意当庭作证的原因,大致有证人保护力度不够,因出庭所致经济损失缺乏补偿制度,法律规定不完善,缺乏惩戒措施以及证人自身和办案人员的原因等。对证人不出庭作证解决的对策应从司法保护,经济补偿法制和观念教育、制定相应制裁措施等方面着手。此外,在刑事诉讼发中应制定解决好证人证言的质证程序和质疑程序等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类似当事主义为主的诉讼模式,实行辩论式诉讼。举证责任由司法官直接在庭上调查取正,改为由双方当事人(或控辩双方)承担举证责任。所有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需要经当庭、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后,才能作为案据而应予以排除。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就不可能对证据当庭质证、认证、更不可能当庭认定事实和当庭宣判。本文从我国审判实践中出发,对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叙述,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并从完善证人证言质证程序和完善证人证言的质疑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诉,旨在对我国证人证言这一制度进行分析,促进这一制度的健康发展。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据此可以认定,证人必须履行到庭接受询问、质证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证人不到庭作证的强制性措施或手段,致证人证言的质证程序形同虚设,在审判实践中,实事求是地说证人出庭作证寥寥无几,证人拒绝出庭或代之以局面证言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这种现象的弊端不言而喻,不再赘述。我认为,在必要时可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传的证人,采取强制性措施,强制到庭,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和义务性规范的本质。但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及相应对策,我认为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一、当前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一)对证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保障证人及其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中也有类似明文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因报复证人而受到处理的比较少,而且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只侧重于证人的事后保护及人身权利的保护,而对证人事前预防性及非人身权利的保护未作规定。同时,在我过目前条件下,由于我过司法资源的有限,决定了对证人提供教充分的保护还难以实现,客观上造成了对证人保护不力的情况。这就不得不使证人对出庭作证心存顾虑,这也是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主要原因。(二)证人出庭作证所致经济损失缺乏必要的补偿。证人出庭作证,必然会缎带其经济、人身权益等带来的影响,如工资奖金、劳动收入的减少,以及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证人出庭费用究竟如何解决,由谁来解决,以及解决的具体标准等,我过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难题,但这个难题不难解决,证人没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势必影响其积极性,从而就无法确保正常的出庭作证。(三)立法的落后与不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70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问题是证人拒不出庭的义务,司法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证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也就是说,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完全依靠其自己的意愿。对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我过现行法律对此束手无策,司法机关对此也无强制力而言。(四)证人自身的原因,有的证人怕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这是知情不证现象中的主要原因。有的证人被金钱、色相等收买,有的证人与当事人有亲戚、朋友等关系;有的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怕作证后,引火烧身,怕责任转移到自己头上,而拒不出庭作证。还有的证人报有其他个人目的,如对司法机关有抵触情结,而不原作证。(五)司法人员自身的原因,包括部分审判人员、公诉人等。由于长期以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