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进步与不足

刑事强制措施的进步与不足【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尽管一些程序的细节规定得比较粗或需要进一步补充,但瑕不掩瑜,应该在充分肯定其进步与发展的前提下,再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关键词】刑事强制措施;进步性;不足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80-01一、刑诉修正案中强制措施的进步性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内容涉及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诉讼阶段以及证据制度、辩护制度等基本诉讼制度,几乎囊括了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可谓一次名副其实的大改。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关强制措施的修改也成为一大亮点。(一)逮捕条件的完善与细化《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其中何为“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引起司法实践操作中的诸多困难,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尚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主要包括:(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几种情。此外,新的刑诉修正案还进一步强化了批捕的程序,规定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时可以询问犯罪嫌疑人,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或者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三种情况之下,要求必须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此外,还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这就使得批捕的程序更趋于加公平公正。?豍(二)适当延长拘传时间依据刑事诉讼法原有规定,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现行的修正案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如果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有学者认为,允许将拘传的时间延长至24小时,这无异于公开承认可以夜间讯问。而且,允许讯问的时间持续24小时,实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折磨,是变相的酷刑。还有学者指出,延长拘传时间的做法建立在“侦查破案靠口供”的传统观念上。?豎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首先将拘传时间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并不是适用所有刑事案件,只针对那些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情况。其次,延长拘传时间至二十四小时并不是意味者将“夜间审问”的合法化,十二小时的规定也可以在夜间进行,所以必须要理性思考,毕竟法律不能被揣测。(三)关于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关于此条,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争议的热点。学界、社会大众、新闻媒体、法律专业人士可谓众说纷纭,沸沸扬扬。反对者认为,此条无疑是对“秘密逮捕、拘留”的肯定,无异于剥夺被告人辩护的权利,有违人道主义精神,是刑事诉讼法的一种倒退。笔者认为,是进步还是退步,需要实践来检验,就如,每一条真理的出现都是经过了无数的阻碍与挫折,只要秉承心中信念,达到维护广大人民合法权益的目的,便是一种进步。本条规定的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关于这三种罪行,刑法中对其构成要件的描述再清楚不过,不是任何嫌疑人都随意可以被冠以此两种罪名,也不容任何司法机关或者个人任意妄为,将此两种罪名强加于任何无辜之人。二、有关强制措施规定的不足总得来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完善了强制措施的基本内容,强化了强制措施体系的层次性和系统性,愈加关注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具体说来,还存在以下不...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