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国价格制与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探究

替代国价格制度与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探究摘要2016年12月11日,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周年之际,入世协定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过渡性条款到期。而此时西方国家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中国不能因此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在全球金融危机笼罩之下,世界范围内经济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初现端倪,在这种背景之下,我国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面对并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词替代国价格反倾销贸易保护主义非市场经济地位2001年12月11日,经过漫长且艰辛的谈判,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第143个成员。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以下简称《入世议定书》)中,WTO保留了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并为中国量身打造了一个15年的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期条款——《入世议定书》第15条(d)款:“一旦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其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则(a)项的规定即应终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中须包含有关市场经济的标准。无论如何,(a)项(ii)目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此外,如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一特定产业或部门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a)项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不得再对该产业或部门适用。”[1]---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时至今日,15年过渡期已过,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理应受到WTO其他成员国的认可。但此时欧洲的做法令人意外,2016年5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反对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建议在对华的反倾销审查中继续采用非标准的“替代国价格”审查方法。[2]加入世贸组织之初,中国之所以同意在《入世议定书》中加入这样的不平等条款,是因为不得已向西方国家妥协。借助这一条款,在对我国出口进行反倾销调查时,WTO其他成员国可以处于优势地位,究其本质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所以,本文旨在对WTO反倾销规则、《入世议定书》以及欧盟反倾销相关法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论述欧盟对我国出口实施反倾销调查的标准,以及继续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替代国价格”审查方法的非法性。一、反倾销相关法律及其适用标准根据《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以下简称《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1款,倾销是指,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对于如何认定产品倾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1994》)第6条第1款以及《反倾销协议》中作出了类似的规定,也成为了WTO的一般成员国之间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规则,即将某一产品的出口价格与以下的价格依次进行比较:第一,相同产品在出口国国内的正常消费价格;第二,相同产品出口至第三国的价格或产品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及利润。若经比较得出的产品出口价格低于计算出的产品正常价格的话,即可认定该出口构成倾销,进口国可依次确定倾销幅度,并采取措施对此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而在《入世议定书》第15条(a)中,加入了“替代国条款”规定:“在根据《GATT1994》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确定价格可比性时,该WTO进口成员应依据下列规则,使用接受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据与中国---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i)如受调查的生产者能够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在确定价格可比性时,应使用受调查产业的中国价格或成本;(ii)如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在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并存的今天,为了保护国内经济运行,保障经济增长,各国普遍运用反倾销手段。而对于我国来说,由于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作出了让步,WTO其他成员国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的标准更低,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加剧不公平。在一般情况下,既然反...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