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物收藏几大法律障碍

民间文物收藏几大法律障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国民收入稳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把古玩、字画等收藏品收藏当成比较可靠的投资手段,他们看中的是这类藏品的保值增值能力,民间收藏正在成为人们新的投资热点,现在已经成为收藏界的主力军。据资料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民间收藏品交易市场和拍卖行200余家,民间收藏活动出现了空前活跃景象。民间收藏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制环境保障,尤其对其中民间文物收藏,更需法制保护,但目前我国对于民间文物收藏立法规范至少存在以下几大法律障碍,对民间文物收藏活动正常有序发展已形成消极影响,有待完善。一、“文物”界定上的法律困惑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碰到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界定文物的范围。何为文物?我国《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历代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等。”历代遗留下来的东西多了,不可能都是文物,因此,只有通过文物鉴定才能最终确定其是否文物,哪些是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哪些是不属于受国家保护的历史遗留物。我国现行文物法没有对于文物作出明确界定,而是采取列举方式规定文物的范围:“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从法律对于文物定性看,要成为得到国家法律明确保护的“文物”,必须属于“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物质性载体,而不是以其存在时间是否久远为标准,一件年代久远的旧物,若不具备“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也非文物。不难发现在我国文物保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对文物定义与文物法规定存在抵触:国家文物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海关总署四部门于1992年5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中将文物界定为:(一)1911年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和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以及雕塑品、家具、书画、碑贴、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二)1911年至1949年问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上款所列物品中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者。具体品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三)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名单由国家文物局确定。《通知》同时规定,1911年至1949年间的上述物品经批准后可以在旧货市场销售,但必须施行文物监管,即所谓“文物监管品”。但这一时期的物品中,“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者”仍属于文物。广东省《关于对旧货市场文物监管物品实行管理的通告》、《上海市文物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对于文物的界定与《通知》一致,上述地方性法规尚未修改,仍在适用。两者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出“文物”概念存在明显不同:现行文物法甚至1982年文物法中,对文物界定均是以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为衡量标准,而《通知》则不论价值高低,完全以时间划定文物。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情况下,文物概念歧义带来的执法困惑仍然没有解决,原因很简单,新文物法制订后,有关部门并没有对何为文物统一定性,据笔者了解,上述《通知》至今仍然有效,它是现今收藏品市场管理者的主要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仍在依照这个《通知》检查和处罚一些民间文物经营行为。近年来在收藏界发生的执法人员将大量不具文物价值的“旧货”纳入文物范围加以禁止交易,事实上扩大了文物保护范围,与文物法精神相违背。二、民间文物能否流通买卖我国现行文物法正式确立了民间文物收藏合法地位,该法第五十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