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2008年05月30日15时50分396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教科文体“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4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教委青[2008]16号各区县教育局、公安分县局,城市交通主管部门、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关系到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管理水平和社会稳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将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规范管理工作作为实事项目,构建了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2007年8月,公安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对校车分类、核载、标识标牌、车窗玻璃和座位布置等安全技术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对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校车管理,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等4单位结合实际修订了《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2.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信息登记表(略)3.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登记备案、申领标牌流程图(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以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现就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托园所自有或租用运载学生上学、放学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校车条件校车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处于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且一年内不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二)具有全市统一的颜色或标志。校车应在车辆前窗和后窗悬挂或粘贴具有“校车“字样的标志;学校自有校车应在车身上喷涂统一的颜色、粘贴校车标志和校名。(三)校车应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校车标牌。学校租用校车的,应租用具有营运资格的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不得租用个人车辆。(四)幼儿及小学生校车必须确保足够数量的座位,禁止站立。中学生校车载人不得超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载客人数。(五)校车每年增加一次安全技术临时检验。第三条驾驶人条件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工作责任心强、技术熟练、驾驶经验丰富。(三)身心健康。(四)有连续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五)已依法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六)具有本市公交、出租汽车及省际客运从业资质。第四条申领校车标牌所需材料申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制的校车标牌,应提交校车信息登记表、校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临检合格证明、交强险保险单等材料。第五条校车标牌的申领和发放学校或客运营运企业应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校车标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学校或客运营运企业提交的申领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校车标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放校车标牌,但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校车标牌每年秋季开学前发放,一车一牌,不得挪用于其他车辆。第六条备案制度学校或客运营运企业在申领校车标牌前,应先向所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登记备案。第七条限制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