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再现与凝视

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再现与凝视摘要:随着互联网社会的发展,私人领域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公共空间,导致公私领域的界限日益模糊甚至消失。本文以“网络空间”为研究对象,借鉴“公共领域”理论考察了公私领域的界限,借鉴“对话理论”,从网络技术,对话向独白的转变,个人空间的开放等三方面探讨了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动因,结合“内爆理论”指出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的现实影响,即传播仪式观的消解,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以及网络空间中符号的异化。关键词:网络空间;私人领域;传播仪式观;内爆;符号异化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编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5-0051-03网络社会的出现重塑了哈贝马斯的经典公共领域理论,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不断向公共空间靠拢,造成了公私领域界限的日益模糊,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如传播仪式观的日益消解造成了公众的非理性狂欢,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造成了意义的消亡,网络空间中符号的异化使人们成为符号的奴隶等。为了给网络空间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其成为哈贝马斯理想的公共领域,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一、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界限的考察(一)网络空间重塑下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最早由哈贝马斯提出,他将公共领域界定为“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1]。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哈贝马斯并未预见到网络媒介的兴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网络媒介深刻改变我们交往方式的同时也在重塑着经典的公共领域。法国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认为:“社会空间既不是客体也不是主体,既是真实的又是想象的、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实在的又是隐喻的。”[2]网络空间作为一种虚拟的社会空间既有传统社会空间的特点,又有它较为独特的特征。它脱离了对实体空间的依赖,使形形色色的人都能在这一空间中进行实时的交流,网络空间凭借这一特征对公共领域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二)网络空间下私人领域的瓦解哈贝马斯认为私人领域主要是指个人私域,即个人的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领域。个人的感情生活,个人的丑闻以及个人的肖像等都属于私人领域,私人在这一领域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和隐私权。而网络社会的发展使得这些本只能在小域场进行有限人际传播的事件展现在公共空间中,这些事件的曝光是主动与被动的结合。各种热衷于炒作和“秀”自己的人物都是主动的曝光,而诸如明星私生活尤其是丑闻的公共化则多数是被动的。这些霸屏的明星八卦很显然都属于私人领域,而所谓“屏”则是各种网络平台,属于共享的资源,公共的空间。这些现象无疑证明私人领域正在向公共领域渗透并不断被瓦解。(三)公私领域界限的日益模糊化哈贝马斯关于公私领域的界定中公私领域是有明确的界限的,但在互联网时代,公共领域的私人化和私人领域的公开化使这个界线已变得越来越模糊。网络空间这一社会领域的同一性要求抹杀了一切个体的差异,使公共和私人两个领域的界限日益消失。公共的事务既可以私人化,私人化的事物也可以分离,传播到公共领域中,因此公私领域是没有绝对的界限的。阿伦特在其著作中曾对私人领域的扩张表现出了深深的忧思,并主张保护公共领域,笔者尤为赞同阿伦特的独到见解。二、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动因探析(一)网络技术为私人领域公共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加拿大学者英尼斯最早从媒介技术的角度考察了空间与社会的关系,认为任何特定的传播媒介都有其偏向,任何社会中的媒介,都会左右社会组织形态和人际结合方式,传播技术在所有技术中居于核心地位[3]。网络自带融合传媒的特点,既可以作为大众传媒的平台,也可以作为人际传播的平台,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分别带有公共性和私人性的特质,二者在网络空间内互相融合。在网络空间,网民可以自由转换身份和空间,这种转换具有随意性,网民上一秒还在谈论公共事务,下一秒就可能在谈论家长里短。普通市民往往更多关注与自己利益相关的部分,私人事件每天都在发生,网络成为一种发泄平台。2017年9月12日,李某某在微博上晒出一段文字,痛斥某某骗其钱财和感情的事件,随后各大微博大号也都对其进行了转发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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