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修改说明

附件2: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修改说明现行《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是1994年3月下发的,距今已有20年的时间。在实际工作中,这一规定存在着与党费有关规定脱节、标准落后于时代等较为严重的问题。根据书记处的要求,拟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修改,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修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基本考虑本次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修改遵循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的有关精神,原则上各领域团员的团费收缴标准不高于党员的党费收缴标准;二是考虑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区分更多的收入档次,同时针对农民和学生这两大群体的团费收缴标准给予地方团组织一定范围的调整权;三是考虑团内工作实际,采取增加收缴工作便利性的标---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准;四是对团费的使用范围作更详细的规定。二、修改的主要内容1.调整了团费收缴标准一是对于有收入群体团员的团费收缴标准,由原来的“分档定比”标准改为“分档定量”标准,同时在参照党费收缴标准和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将原来的2个收缴档次调整为3个收缴档次,即将原来的“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2元;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元;5000元以上者,交纳10元”。二是对于农民团员和学生团员的团费收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交纳0.1元调整为“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对于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的团费收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交纳0.1元调整为每月交纳0.2元。2.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团组织的团费留存比例作出了弹性---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规定即将原来的“(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的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5)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这一系列关于团费留存比例的表述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铁路、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每年---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团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团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参照省级党委确定的各级党费留存比例,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省级团委确定的留存比例应在团中央组织部备案。”3.规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