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劳动争议案违法判决的背景2

一个劳动争议案违法判决的背景申诉人原在一事业单位工作六年,1979-1997年又受聘到运城市口腔卫生学校办公室工作,先后工作24年,在口腔卫校一干就是十八年。我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为党的卫生教育亊业任劳任怨,流血洒汗,贡献出自己最宝贵的黄金青春。然而,被告見我年亊己高,眼看到了退休年龄,仍一直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企图一脚踢开甩手不管,在我多次追要之下,被告丧尽良心,便苦设陷阱,借我劳累患病之际,強迫我回家养病,并承诺:有亊叫你再来。在我病瘉后,我多次要求上班,被告因没有“亊”为由,迟迟推托不允,纯属变相无效辞退。被告即不履行承诺,又重失诚实守信原则。《民亊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侵权法》第9条:行为人的行为违反法律义务,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或者故意违背善良风俗,具有违法性。然而,当时一没拒发工资的通知;二没任何经济补偿;三没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四没缴纳社会保险。被告自始至终也没有真实意思的表示,既不履行法律告知义务,又侵犯了法律赋予我的知情权,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李国光副院长在全国民亊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指出用人单位必須要明确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末尽告知义务的,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在我年逾古稀,劳有所劳,老无所养,有病无钱看,就連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这与十八屆三中全会《决定》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全相悖。公平哪里去了??中院判词法律依据依法相照上诉人从1997年停止工作后,口腔卫校未向其支付过工资和任何生活保障金,至此,劳动争议己经发生,原告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原告应自劳动争议正确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司法解释:将“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等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本意和宗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是被侵害人,对侵害事实的认知状态;而“侵害人与被侵害人因此发生的争议”,是受害人基于对权利被侵害事实的认知,进而向侵害人主张权利,并与侵害人发生分歧的状态,这种分岐状态才是劳动争议发生。所以,很显然“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不等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司法解读:只有劳动争议己经发生,才有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可能。(1)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至今未收到任何通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至今亦未收到任何通知)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二)第1条:1、2、3款六次提到,对“劳我被变相辞退后,我是弱者,只能委屈求全,害怕又不敢有任何表示,被告也没对此提出异议,双方根本不可能发生争议。以法可知,在我不知的情况下,断然判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动争议发生之日”,都明明白白地做出严格的界定。司法解释:一、权利被侵害之日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不同的概念,权利被侵害并不意味着劳动争议的亊实发生或一定发生;二、先有权利被侵害之日,而后才存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三、权利被实际侵害不能推论或视为“当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3)《劳动法若干问题处理的意见》第85条:“劳动争议之日”是指劳动争议发生时起,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正是此案不过时效的充足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解释的复函指出:“权利被侵害之日”第23条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