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研究中的误读现象汉教六班李若文20110511449比较文学中的误读,是指接受者按照自身的文化传统、文化观念、思维方式去解读另一种文化的载体——文学作品时出现的差异性阐释。岳黛云先生认为:“由于文化的差异性,当两种文化接触时,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误读。所谓误读,就是指把文化看成文本。”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是文学误读中的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性。文学作品的形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民族文学传统的沉积,而语言的差异又使得要在目的语中重现原语作品的形态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中国的五律、七律、词都是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的瑰宝,特别是其工整的对仗、铿锵的音韵、整齐的格式、固定的语调起伏,这些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学的独有财富,要完整地移植到他种语言是几乎不可能的。英语文学的十四行诗、斯宾塞体、具象诗等,也是如此。下面我们是我们组找出的几个例子,一是对于唐诗人韦应物的两句七言诗“春朝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可谓千古名句。英国汉学家宾纳译为:Onthespringfloodoflastnight'srain.Theferry-boatmovesasthoughsomeonewerepoling.张今在《文学翻译原理》中指出,这两行译文因用“似有人”译“无人”,两者反映的画面一动一静,违反同一律。同时,原文的对仗、节奏在译文中都未能保留下来,英语读者无法欣赏到原文具有的艺术魅力。而王守义与约翰·诺弗尔合作出版的《唐宋诗词英译》,该版本将以上两句译为:springsendsriantotheriveritrushesinafloodintheeveningthelittleboattugsatitslinebytheferrylandinghereinthewildnessitrespondstothecurrentthereisnooneonboard王译将原文的两行变成了7行,原文的14字变成了40字。尽管译文同样传达出了一种安静、古朴、淡雅的画面,但原诗的简洁与韵味已荡然无存,即使熟悉中国古典文学的英语学者也很难体悟到原文的影子,尤其是原诗的形态美。王译应该是“中西合璧”的成果,在汉语理解与英文表达上应没有问题,但是,形态的改变让人看到的只是原作的“变形”和对原作的“误读”。请看珍妮.凯莉翻译的《围城》中的两个例子:你们孙家人从上到下全像那只混帐王八蛋的哈巴狗。(EverylastoneofyourSunsisjustlikethatgoddamnedlit—tie—eggofaPekingese.)指着那些土馒土(Pointingtothecoarsesteamedbread)。“混帐王八蛋”和“土馒土”都是中国文化中很鲜明的特有词汇,既通俗,又寓意独特。但译者在翻译时,“忠实地”译为:“thegooldamnedlittleturtle~geeofaPekingese”和译者可能认为“哈巴狗”和“馒头”是汉语中特有的鲜明形象,而加在前面的形容词仅起到修饰作用,只是没有考证而直译。这会让译语读者坠入云里雾里,想破脑袋,也不知所云,更别提建立一个异域的形象。所以在翻译时,庞德误读了一些具有典型文化内涵的词语,在译唐朝诗人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时,把“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句译成:Butyou,Sir,hadbettertakewineereyourdeparture,ForyouwillhavenofriendsaboutyouWhenyoucometothegatesofGo.我们知道,这是一首著名的送别友人去西北边疆的诗,其中“阳关”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它位于河西走廊,北与玉门关相对。自汉代以来,一直都是内地通往西域的门户,其战略地位极其重要,许多王朝都把这里作为军事重地派兵把守。在文学作品中,“阳关”被文人骚客反复吟颂,具有了丰富的文化意义。在中国读者心中“,西出阳关”唤起的是遥远、大漠、悲壮等联想。庞德把“阳关”误译成“gatesofGo”,使该词背后蕴藏的文化意味荡然无存,中西方这种语言上的差异,使英美读者也难以从词汇表面体会到中国读者心中的那份感受。从广义上来讲,所有异质文化间的文学翻译都会在某种程度上产生“误读”。对“文化误读”进行研究,加强文化交流、增进异质文化之间的对话,有助于揭示不同文化的特征,更重要的是,它能帮助我们认识在跨文化、文学对话中,外国文学是怎么通过本土文化的“过滤”而传播和产生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