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法学专业学生陆智勤指导老师付坚强摘要:由于事实婚姻而产生的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请求法院裁判的案件日益增多。而根据我国在2001年4月新婚姻法的规定,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要完全杜绝事实婚姻是不可能的,因而笔者认为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只会使得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由于缺少适合的法律规定而得不到应该有的保护,本文立足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规定,探讨了事实婚姻的概念,发展,在目前情况下应当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种种依据,并提出了对于完善事实婚姻立法的几点设想。关键词:事实婚姻;法律效力;完善TheDiscussofConsummatingOurCountry’sActualMarriageStudentmajoringinLawLuZhiqinTutorFuJianqiangAbstract:ActualMarriagehasexistedforalongtimeinChina,andtherehasbeenanincreasingtendencyinrecentyears,therearetworeasonsforthisphenomenon,firstisbecauseofthecustomofchina,theotherreasonismoreandmorepeoplelikefreedom.However,intheoreticcircles,therehasbeenmuchdisputeovertheproblemsofhowtheconceptofActualMarriageisdefinedandhowtheeffectivenessofActualMarriageis.Fromourcountry'slegalrule,wecanknowthatActualMarriageCannotobtainLegalprotection,whichIsdifferentwithothercountries.HoweverItisimpossibletoforbidthedefactomarriagecompletely,soifwecannotapprovetheLegalstatusofActualMarriage,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ofthelitigantscannotcausetheprotectionenough.Thispapermakeselaborationoftheseproblems,andisconcernedwiththepropertydistributionaswellasmutualsupport,whichmakesacertainpreparationforthestudyActualMarriage.Thepresentpaperisintendedtodiscusstheprincipalinfollowingaspects.Keywords:ActualMarriage;LegalEffect;Improvement近年来,由于事实婚姻而产生的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请求司法裁判的案件日益增多,对事实婚姻的效力问题的探讨也越来越激烈。事实上国外对事实婚姻的研究已经趋向成熟,很多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效力问题一直以来都持肯定态度并且体现在立法上,如美国,英国等。[1]就目前来看,国内很多学者对事实婚姻都持肯定态度,笔者也认为法律应当明确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本文从事实婚姻的定义﹑应该得到承认的依据以及如何更好的对婚姻实体进行保护的有关设想出发,深入分析了事实婚姻的实质性内涵,从而得出了事实婚姻应当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理论根据。一、事实婚姻的概念探析我国在立法上对事实婚姻效力的承认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先后历经了承认主义——相对承认主义——不承认主义——相对承认主义这几个阶段,按2001年4月的新婚姻法规定,目前对事实婚姻的态度为“相对承认”。(一)事实婚姻的概念1.事实婚姻概念的法律规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对事实婚姻所作出的规定比较模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符合婚姻法所要求的结婚条件(实质要件)和结婚程序(形式要件)的规定。其中实质要件包括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具备和必须排除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一是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或第三者对另一方加以欺骗或强迫;二是结婚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排除的条件有二:一是禁止近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一旦达到上诉任何一条,即使已经成立的婚姻也是无效或者可以撤消的,而形式要件指要符合结婚的法定程序,这主要指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不经登记的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目前的事实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仅缺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二是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不符合的事实婚姻。一般而言,由于在我国,无论是法律还是风俗,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均不予以认可,因此目前各派学者对于事实婚姻基本认为“是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亦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男女关系”,[2]8-12即第一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