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思考第9卷第3期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6月Vo1.9No.3JOURNALOFCHONGQING激AOTO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Jun.2009对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思考尚婷,唐伯明,田晓玲,刘唐志(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重庆400074)摘要:近年来高速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交通事故法律纠纷也呈上升趋势.通过对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案例的类型和影响诉讼结果的关键点的分析,分别从服务水平,举证能力,部门合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高速公路管养部门在处理类似法律纠纷的应对策略和防范措施.关键词: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13491.31;1)92文献标识码:A:1674—0297(2009)03一o024—04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里程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08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03万公里,居世界第2位.随着1994年成渝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重庆高速公路的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已实现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预计到2OlO年"两环八射"网建成后,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2ooo多公里,形成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出行条件,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但是,在人们享受其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成果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可回避的难题:在高速公路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且诉讼案由多样,类型复杂.现有管理水平和公众期望之间的差异,使得高速公路管养部门越来越多地被推上被告席,高速公路成了"高诉公路".一,法律纠纷现状和类型笔者收集了从2005年至今重庆高速公路法律纠纷的案例,其中高速公路管养部门败诉比例占到半数以上,3年共计赔付金额为40余万元,与美国加州70年代情况相当.美国加州在1963年时,每年约有10起关于高速公路的诉讼案例,到了2002年,加州每年的诉讼案例高达l200余起,交通部共赔付6000万美元,超过预算2000万美元.重庆的高速公路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并且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可以预计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会像美国一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加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研究,对提高高速公路管养部门的管理水平有实际意义.案件事由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边网破损.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边网破损,行人横穿公路造成车祸共有4起,占案例总数的44%.其中行人负全责,高速公路管养部门不承担责任的只有1起,并且公路部门最终仍补偿受害人家属50D0元人民币,在其余案件中,均被判在管养过程中存在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路面障碍物引发车祸该类案件主要是由于路面青石,浆状物等引起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占案件总数的33%.当事人以其交纳了道路通行费即与高速公路管养单位形成了合同关系,而高速公路管养单位未能及时清理路障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高速公路管养部门败诉占多数,赔偿总金额高达33万元.(三)歹徒天桥投掷石块2006年3月29日晚1O时2O分,李某在成渝高速路上行驶,被蔡某,王某为实施抢劫目的用石块在高速公路跨天桥上砸车致身亡.被害人的家属称由于高速公路边网破损与歹徒有直接必然联系,认为高速公路管养单位疏于对边网的维护和管理,要求成渝高速公司赔偿其损失25万余元.最终成渝公司支付原告60000元,并且承担诉讼费2375元.(四)噪音污染案噪音污染作为一种新的诉讼类型应引起足够重视..收稿日期:2009—02—19基金项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计划项目"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行业管理对策研究"(编号:交科字[2008]41号)成果之一.作者简介:尚婷(1983一),女,重庆人,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交通安全与规划研究.尚婷等:对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法律纠纷的思考原告魏某等58位原告因住处位于陈家坪与现二郎立交桥之间,成渝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公路噪声对原告造成一定影响.魏某等委托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监测并得出昼间和夜间均超标的结论后,遂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以成渝公司赔偿每位原告360O元告终.二,影响诉讼结果的关键点分析(一)管养部门管理瑕疵2005年11月,某运输公司驾驶员周某在渝宜高速上行至L195公里+576米处时,在行车道内碾压一青石,致使车辆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