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Throughtheprocessagreementtoachieveaunifiedactionpolicyfordifferentpeople,soastocoordinateaction,reduceblindness,andmakethework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专业技术文件/Technicaldocumentation编号: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为提高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冶建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内部工作制度。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附件、资料(如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和安全评估、评价报告等)依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管理。二、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中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第2页/共8页专业技术文件/Technicaldocumentation编号:(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技术指导机构,健全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专门工作科室,落实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二)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管理人员参加专门业务培训;督促、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参加专项业务培训;(三)核实、登记、管理重大危险源数据资料,建立、管理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建立本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和信息档案;(四)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安全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有关数据资料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责任。三、登记建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等登记备案资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第3页/共8页专业技术文件/Technicaldocumentation编号:(一)对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要及时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二)对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或可以当场补正资料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当场更正或补正。(三)资料不齐或不符合登记备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生产经营单位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四)受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后,应指定专人对有关表格、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建立档案索引,将有关表格、资料存入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妥善保管。(五)对登记备案资料有疑义的,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资质的检验、检测、评价等机构进行评审、核查或论证,确保登记备案资料如实反映重大危险源现状。必要时,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论证和组织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不能反映重大危险源真实情况的,应立即通知生产经营单位补充有关资料。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第4页/共8页专业技术文件/Technicaldocumentation编号:督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进行核审,经初步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后,予以备案,并将安全评估报告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五、对生产单位报告核销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应当进行核查,核查无重大危险源后方可核销。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应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并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本机关管理范围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资料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电子数据备份。七、实行重大危险源分级报告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