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产业化法律前提

中国传媒产业化的法律前提——重塑传媒市场主体林爱珺童兵摘要:中国传媒产业化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在中国国情下发展传媒产业只能有选择、有步骤地进行。可先对服务类媒体和专业类媒体或一些地方综合性媒体进行完全的商业改造,依法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使它们不再具有行政色彩,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些重塑传媒市场主体的建议和措施。至于那些完全由政府财政出资、由政府实行严格的行政监管、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共传媒,不属于本文所界定的市场主体。关键词:产业化;商业传媒;市场主体LegalpremisesofindustrializationofChinesemedia——ReshapingthemarketentityofmediaAbstract:SinceindustrializationofChinesemediaisafore-goneconclusion,butinpresentsituations,developmentofmediaindustriesinChinaoughttobeconductedselectivelyandgradually.Asthefirststep,mediaintheformofservicesandspecialtiesaswellassomeregionalcomprehensivemediashouldbetotallycommercializedandstate-ownedcorporations,limitedcompaniesshouldbesetupinaccordancewiththelawsothattheyare,bynature,alienatedfromthegovernment.Theyshouldfollowthepathtomarketeconomyandbybecomingthemarketentityoughttojoininthecompetitionathomeandabroad.Asaconsequence,thishasputforwardsomesuggestions---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andmeasuresforreestablishmentofthemarketentityofmedia.Astothosepublicmediawhicharefundedcompletelybythegovernment,orstrictlymonitoredandsupervisedbythegovernment,orthosewhichdonotcompeteinthemarket,theydonotbelongtothemarketentitydefinedbythepresent.Keywords:industrialization;commercialmedia;marketentity传媒业在我国一直是政府控制最为严格的行业之一,同时也是当前最具投资前景的朝阳产业之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实行、知识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要求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传媒体制改革的呼声不断。“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传媒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客观上弥补了国家对传媒财政拨款的不足,改善了传媒的自身条件,但如今已经成为制约传媒产业化发展的障碍,传媒的集团化只是“物理整合”,而没有“化学反应”,跨行业、跨地区经营陷入重重困境,更没有力量参与国际竞争。传媒市场中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也影响了传媒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参与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是平等的,进行经营活动的传媒主体也应该是平等的,传媒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同样是平等的。要发展传媒产业,首先应当重新定位传媒业的市场主体性质,允许发展商业传媒,这是中国传媒产业化的法律前提。中国早在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时期就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报馆”,并具有市场主体的雏形。1本文要“重塑”的传媒市场主体,既不同于民族资本主义时期的报业经济主体,也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市场主体,而是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传媒市场主体。一、市场主体的概念广义的市场主体是指进入市场参加商品或劳务交易活动,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狭义的市场主体,特指经营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和个人。2按照狭义的理解,我国的市场主体主要有企业、非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等。与之相适应的市场主体法主要有《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等。本文1如史量才办的《申报》馆、胡政之等人的“新记”《大公报》馆、陈铭德主办的《新民报》馆、成舍我主办的《世界日报》馆等,便是典型的代表。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当时传播市场尚未真正形成,报业经济发展不充分,报业组织形式也不完备,“报馆”的市场主体地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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