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用以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这些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这些法律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事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其他检验检疫依据都不能与之相违背。(二)行政法规依据行政法规依据主要包括由国务院通过的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这些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等。(三)规章依据规章依据主要是指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农业部、卫生部以及原国家商检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调整进出口商品检验、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规章。这些规章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是运用最广泛的。(四)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主要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在本辖区内实施的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五)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贸易合同依据我国参加制定的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国际条约也是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依据,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在国际交往中经过许多国家长期反复实践后逐渐形成并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法律效力的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行为规则,也是检验检疫的依据;国际贸易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检疫条款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作为检验检疫的依据。二、我国检验检疫依据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进出口商品检验依据根据《商检法》和《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检机构依据下列标准实施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标准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凭样成交的,应按照样品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外贸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对外贸易合同又未约定检验标准或者约定检验标准不明确的,按照生产国标准、有关国际标准或者国家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标准检验。对于进口商品检验而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标准,外贸合同对进口商品的品质、规格、包装条件和抽样、检验方法等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检验。此外,---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外商提供的品质证明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也是进口商品品质检验的依据;提单(运单)、国外发票、装箱单、重量明细单也是进口商品重、数量检验的依据;理货残损单、溢短单、商务记录是进口商品验残出证的依据。对进口食品按照国家食品监督和检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对无国家技术标准的参照国际上通行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我国技术标准的进口食品,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处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用以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这些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这些法律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事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其他检验检疫依据都不能与之相违背。(二)行政法规依据行政法规依据主要包括由国务院通过的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这些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