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制若干问题刍议microsoft文档

刑事证人制度若干问题刍议【作者】王进喜【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分类】刑事诉讼法【中文关键词】证人,证人证言,证人的适格性,共犯,调查取证权,伪证罪【文章编码】1008-6951(2002)03-0022-07【文献标识码】A【期刊年份】2002年【期号】3【页码】22【摘要】我国的刑事证人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关于证人作证的法律不健全,另一方面是因为对现有的法律规定不能正确理解、不能依法贯彻。作者对理解和贯彻现行证人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全文】【法宝引证码】CLI.A.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占据重要地位。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我国关于证人作证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使得在解决证人问题时无操作之依据。例如刑事诉讼法对证人作证虽有原则上的义务要求,但是缺乏具体的制裁措施。在费用补偿、证人保护、特权和豁免等方面也未对证人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还存在对现行有关证人的规定不能正确理解,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从而影响有关证人规定得以顺利贯彻的问题。实践中严重影响我国庭审制度改革力度和成效的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不过是这些问题的一个集中的表现而已。从总体上看,在新的庭审模式下,我国在证人问题上所沿袭的仍是旧有的做法。这种对旧有做法的沿袭反过来又对已有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严重冲击。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尽快完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还应当加强对现行规定的正确理解和贯彻工作。限于篇幅,本文仅就理解和贯彻现行刑事证人制度的几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证人的适格性从历史发展来看,在证人适格性问题上,经历了两个重心的转移。第一个是在证人的可信性问题上,从强调在证人适格性上保证证人的可信性转移为在法庭上审查证人的可信性。或者可以说从强调证人的年龄、精神状态、利益关系、品性等因素对证人适格性的影响,转移为强调这些因素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影响。第二个转移是在证人的作证能力问题上,从强调证人要向法庭表现出其有作证的相应能力,转移为强调法庭要具有接受和审查该证人证言的能力。这两个重心的转移,对于保证法庭能够最大可能地获取有助于事实发现的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读,也应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第2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适格性的基本要求。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关于证人适格性的规定与许多国家所采取的做法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1.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证人的适格性方面,同样要求证人要具有感知能力(第48条第1款)、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的表述能力(第48条第2款)。2.从立法技术上来看,我国在证人的感知能力方面并没有进行特别的要求,即认为证人具有感知方面的最低限度的能力,在法律上一般不应当以证人的感知能力来限制证人作证的适格性。换言之,立法仅对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能力进行了要求。立法承认每个人都具有一定的感知能力。至于影响感知能力的因素,则视其为与证人可信性有关的因素,在审查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时予以考虑。3.从程序角度上看,上述规定表明,应当假定每个人都有作证的适格性,非有相反证据,不得排除该证人。换言之,如果要排除某证人,必须提出证明其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证据。因此,我国现行立法已经实现了从证前审查证人可信性到证时审查证人可信性的转移;从强调证人要表现出具有感知能力转移为要求法庭具有识别、判断证人是否具有感知能力的能力。因此,我国对于上述关于证人作证资格方面的要求基本是合理的,符合证人适格性方面的发展趋势。但是,从实践来看,对上述条文的理解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辨别是非能力的含义问题存在不同理解。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一般都将其混同于证人的感知能力。例如有的观点认为:“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就是指具有客观反映和认识案情,并将自己反映和认识的案情正确无误地向司法机关陈述的能力。”[1]有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