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制作食品接触用塑料成型品的各类树脂及树脂共混物。本标准也适用于热塑性弹性体树脂及其共混物。2术语和定义2.1树脂(聚合物)以低分子量的单体及其它起始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加成聚合、缩合聚合、微生物发酵聚合等聚合反应合成的长链大分子物质以及通过化学改性生成的天然大分子物质,不包括未经化学改性的天然大分子物质。2.2树脂共混物(聚合物共混物)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相同或不同化学结构、物理状态的聚合物,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混合而形成的宏观上均匀连续的固体高分子材料,且每种聚合物均可作为最终材料及成型品的主要结构组分或相,又称聚合物合金。2.3预聚物介于单体和聚合物(树脂)之间的、分子量相对较低的聚合物中间体。3通用要求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规定。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质量规格应能确保塑料成型品在正常及预期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4.1.2食品接触用树脂品种应符合附录A的相关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嗅、异味、不洁物等。浸泡液迁移实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味等感官性的劣变。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迁移量/(mg/dm2)≤10aGB31604.8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蒸馏水(60℃,2h)≤12GB31604.2重金属(以铅计)/(mg/kg)4%(v/v)乙酸(60℃,2h)≤1.2GB31604.9脱色试验b阴性GB31604.7a接触婴幼儿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换算为mg/kg,且限量为≤60mg/kg。b仅适用于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4.4添加剂食品接触用树脂所用添加剂应符合GB9685的规定。5其他5.1迁移试验5.1.1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应当按照实际加工条件制成塑料成型品(或片材、试样)进行迁移试验,迁移试验条件和方法选择、试样前处理、结果表述等应按GB31604.1和GB5009.156规定执行。5.1.2食品接触用热塑性弹性体的迁移试验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规定。5.2标签标识5.2.1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要求,应按照附录的树脂类别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或附带文件中标识材质,聚合物共混物应标识主要聚合物的组分。5.2.2供应链各环节应确保安全信息的传递,确保对有害物质、受限物质使用相关信息的可追溯。附录A允许使用的塑料树脂名单序号CAS号中文名称通用类别名特定迁移限量(mg/kg)最大残留量(mg/kg)SML(T)(mg/kg)SML(T)分组编号备注1聚乙烯(乙烯均聚物)PE225038-36-2、25053-53-6、25087-34-7、25103-74-6、25213-02-9、25608-26-8、25702-94-7、25750-82-7、25750-84-9、24937-78-8、25895-46-9、26061-90-5、26221-73-8、26337-35-9、26375-31-5、26376-80-7、28064-24-6、28208-80-2、28516-43-0、31069-12-2、106177-14-4、37433-35-5、52255-42-2、60785-11-7、61843-70-7、61843-71-8、63625-36-5、107137-84-8、64652-60-4、86286-09-1、108388-93-8、85023-55-8、85244-45-7、114571-44-7、88450-35-5、9006-26-2、106343-08-2、9010-77-9、9010-79-1、9010-86-0、9019-29-8、93228-27-4乙烯与以下一种或多种单体的聚合物:1-丁烯、丙烯、5-亚乙基-2-降冰片烯、甲基丙烯酸、1-己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环氧甲酯、1-辛烯、乙酸乙烯酯、一氧化碳、顺丁烯二酸酐、丙烯酸异丁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其中乙烯占最大质量分数)、乙酸锌、氢氧化钠、氢氧化钾PE3(己烯);15(辛烯);12(乙酸乙烯酯);25(乙酸锌,以锌计)60.05mg/6dm²(5-亚乙基-2-降冰片烯,接触面积与食品重量比不少于2dm²/kg);0.02mg/6dm²(甲基丙烯酸环氧甲酯)30(以马来酸计);6(以丙烯酸计);6(以甲基丙烯酸计)3;22;23324937-78-8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12(乙酸乙烯酯)426221-27-2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12(乙酸乙烯酯)不可用于接触乙醇含量8%以上的食品。5聚丙烯(丙烯均聚物)PP序号CAS号中文名称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