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整顿灰色清关的举措孟令春“”猖獗的灰色清关现象是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长期弊病。2005年8月,俄工商会副会长在《关于轻纺商品市场的经济安全问题及解决出路》专题会议上,引用了俄中央银行的估算数字,称俄每年的灰色进口规模约125亿美元,灰色进口商品主要来自东南亚各国、中国和土耳其。在个别品种上,“”灰色清关的商品甚至超过俄产同类商品的1~1.5倍,尤其以轻纺行业受害最深。“”灰色清关不仅给俄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税收损失,而且还扰乱了俄国内市场秩序,损害和阻碍了俄民族工业的发展。为此,十多年来,俄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措施,“”从多个环节对灰色清关进行围堵。“”“”中俄贸易中就存在着大量的灰色清关现象。全面地了解俄已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打灰措施,“”客观地看待灰色清关现象的发展前景,对于中方涉俄贸易企业未雨绸缪、及时转变经营方式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一俄打击灰色清关的举措近年来,俄政府主要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监督、国际合作、高科技工具等多种手段,从进口商品的清关、销售等环节入手,“”对灰色清关现象进行全方位的堵截和整肃。(一)加强对自然人携带物品的限制,“”压缩倒爷贸易规模1994年之前,俄海关规定,入境旅客可免税带进价值5000美元的自用物品,结果这一规定被中“”俄两国的倒爷大为利用。为堵塞这一漏洞,俄政府多次降低免税限额:1994年起下调到2000美元;1996年起降至11000美元,且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超过此限额则需纳税。对于低于1万美元并少于200公斤的物品,按商品海关价格的30%纳税,且每公斤不少于4欧元;金额超过1万美元并超过200公斤的物品,则需按一般进口业务办理。2003年12月,时任总理卡西亚诺夫(2004年年初被解职)签署政府令,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将自然人免税携带入境商品的限额从1000美元增至6.5万卢布(约2000美元),超过此限额的商品须纳税。对于金额低于65万卢布(约2万美元)、重量少于200公斤的物品,按照商品海关价格的30%交纳税款,但每公斤不少于4欧元。目前,“”俄海关仍在执行这一规定。但由于此举与俄政府打击灰色清关的主旨相矛盾,各界对此颇有异议。2005年3月,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称,目前俄有关部门正在讨论降低自然人免税携带入境商品的限额问题,最可能的方案是由目前的2000美元降回至几年前的11000美元,重量限制也可能由目前的50公斤降至30“”公斤。考虑到俄入世在即,贸易政策须与国际惯例接轨,故上述调整极有可能获得通过,“”届时将对倒爷贸易造成冲击。(二)细化进口报关规定,堵塞清关环节漏洞为打击故意压低进口商品单价的行为,1995年8月,俄政府出台俄联邦关税法修正案,第一次提出从量税的概念,“”用单位重量商品的最低限价来减少灰色清关行为,将过去易于操作但容易被利用的单一从价关税制,改为从量税与从价税并用的复合关税制。为限制海关内部人员以权谋私,2001年1月,俄国家海关委员会(俄联邦国家海关总局的前身,下同)中央管理局发布第2号命令,规定报关价格过低的商品(包括以5%的税率申报清关的商品、每公斤申报关税不到1~1.2美元的商品、每集装箱不足1.5万美元缴税标准的商品)必须由海关关长签字后方可放行。(三)出台专项规定,“”加大对灰色清关重灾区的监控力度“”针对亚洲部分国家输俄商品灰色清关严重的现象,俄海关不断出台专项措施予以抵制。2001年2月,俄国家海关委员会发布第25号令,规定产自亚洲13个国家(其中包括中国)的所有商品经陆运进入俄关境时,必须通过俄海关指定的口岸报关。由于该规定与后来颁布的新海关法相抵触,报关点的限制于2005年相继取消,“”但从中仍可感受到俄打击灰色清关的力度。2004年4月,俄国家海关委员会向各地海关发送第01~06/14273号函,要求加强对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的监管,“其中特别要求对自中国运入俄关境的税则号为42、43、50~67、95章等共计21大类的日用消费品(包括裘皮制品、纺织材料和纺织品、地毯、针织亚麻及其制品、服装和服装附件、鞋、帽子、雨伞、玩具等)”给予特别关注,并要求各地海关提高对中国输俄商品的最低估价标准,从过去每公斤不少于0.2~1.4美元骤增至每公斤不少于3.5美元。2004年6月,俄国家海关委员会发布第01-00/20922号函的附件,细化了对中国产第42、43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