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后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后全文让科技成果更“接地气”无论对于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还是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而言,8月29日都是值得记忆的——这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从10月1日起实施。现行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从未修改过,已明显滞后于当今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此次修法直指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难点、痛点,三大亮点可圈可点。其一,下放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一直以来,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被当作有形的国有资产处置,成果持有人要想转化必须经过层层审批,手续繁琐、过程缓慢。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科研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其二,科技成果收益留归科研单位。之前,科技成果转化以后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与科研单位关系不大。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科研单位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其三,大幅提高科研人员的奖励比例。对科研人员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标准,由现行法律不低于转化收益的20%,提高至5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不仅清除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也保障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理收益,有利于调动他们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为成果转化提供动力。从长远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还将产生更为深广的影响。一方面,在“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导向下,许多科研人员倾向于选择容易发论文的课题。新法的实施,将引导科研人员在选题立项时就考虑后期转化,使科研活动更加“接地气”,从根本上破解“两张皮”的顽疾。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科研人员,特别是年轻科研人员的收入整体偏低,这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也不利于科研后备人才的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的大幅提高,为科研人员开辟了增加收入的合法渠道,既体现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价值观念,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当然,要想让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尽快发力,还需要出台实施细则,让法律好操作、易执行。---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三章保障措施第四章技术权益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第五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财政、投...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