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税赋——从起源到戴克里先登基徐国栋【专题名称】法理学、法史学【专题号】D410【复印期号】2011年02期【原文出处】《现代法学》(重庆)2010年5期第3~13页【英文标题】TaxesPlacedonRomans:FromtheBeginningtoDiocletianus'AscendingtotheThrone【作者简介】徐国栋,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徐国栋(1961-),男,湖南益阳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内容提要】本文力图开拓罗马公法之一的罗马税法新领域,分析了罗马人承受的公共负担的类型,他们承担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及罗马法中国税和地税的划分,得出罗马人的税负不重的结论。进而探讨罗马国库收入的税外,最后质疑了罗马人“螺丝钉论”。ThepresentendeavoristoobserveRomantaxlaw,anewbranchofRomanpubliclaw,andanalyzethepublicburdensbornbytheRomans,thedirectandindirecttaxesleviedandthedivisioninRomanlawofnationalrevenueandlocaltaxation,wherebyaconclusionisreachedthatthetaxburdenofRomansseemsnotheavy.Further,theextra-taxationrevenueoftheRomangovernmentisdiscussedandthedoctrinethatholdsRomansasascrewofamachineischallenged.【关键词】公役/直接税/间接税/战争税/进出口税munus/directtaxes/indirecttaxes/tributum/portoriumEE2121UU1939101:DF04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0.05.01罗马税法是罗马公法的重要部分,在我国,罗马公法长期以来被误认为不存在或无价值,以致无人研究,其中的税法当然更无人问津了。在国外,荷兰学者PieterBurman(1713-1778)在18世纪就贡献了《罗马人的税负》(vectigaliapopuliromani,1734)的专著,但对罗马税法的精致研究主要属于19世纪末的法国学者,他们贡献了如下专著:R.Cagnt:《罗马人的进出口税》(LePortoriumchezlesRomain,Paris,1880);M.Vigie:《1/20的解放税与1/20的遗产税》(Vicesimalibertatis,VicesimaHereditatis,Paris,1881);M.R.Cagnt:《野蛮人入侵前的罗马人的间接税之历史研究》(EtudeHistoriquesurlesImpotsIndicretschezlesRomainJusqu'auxInvasiondesBarbares,Paris,1882);M.Vigie:《罗马帝国的关税》(DesDouanesdansL'EmpireRomain,Paris,1884);FabienThibault:《晚期罗马帝国的直接税》(LesImpotsDirectssousLeBas-EmpireRomain,Paris,1900)。这些著作对罗马税法做了最深入的开拓,至今是不可绕过的经典。德国学者对罗马税法的研究也有专著性的贡献,FritzLeo的《罗马-拜占庭税法中的平民人头税与人口人头税》(DieCapitatiounddieCapitatioHumanaimr-mich-byz-antischenSteuerrecht,Berlin,1900),填补了法文专著注重财产税,忽略人头税的不足。1900年似乎是个关口,过了此年,在拉丁文字世界似乎就未出现过罗马税法的专著了,连20世纪以来在罗马法研究上独占鳌头的意大利人在这方面也无所作为。近年来只诞生过葡萄牙文的一个小作品——JorgeLuisTonetto的《罗马税法》[1]。造成的后果是:一些研究财政史的西方著作对税法历史的追溯以法国革命后为起点,对与税法史牵连的海关史的研究著作也是如此,完全忽略了更早存在的罗马税法以及相应的海关制度与现代的相应制度的关联,这无疑是基于无知对宝贵的理论资源的牺牲。事实上,罗马的税法制度与现代的相应制度有沿袭关系,研究前者对于更好地理解后者不无裨益。而且,税是打开政治之门的钥匙,因为搞政治离不开钱,要钱就要征税,研究罗马税法,对于理解罗马不同时期的宪法制度具有捷径的意义。为此,本文以上列西文著作为先导,尝试对罗马税法做一研究,以开拓罗马税法研究新领域。本文研究的对象从起源到戴克里先登基,这个期间的罗马税法以币值稳定为基础,它渐进发展,没有突变,基于其同质性可以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戴克里先登基后,罗马税法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币值稳定的条件不复存在。在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下,他不得不采用实物税,根据轭地制征税[2]115。这种以实物税为基础的税法与以前以货币税为基础的税法的异质性使它适合于作为另外研究的对象。一、按今人的观念罗马人没有税按罗马人的后代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