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常见问题之分析摘要: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出现了大量的高大(深)、复杂及综合性的建(构)筑物,在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也随之出现了诸多新问题,在审查工勘报告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这些问题有些属于勘察工作量布置不足,有些则属于成果报告没有遵照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造成的。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提高工勘质量,指导勘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供同行参考。关键词:地质勘察;基坑;钻孔Abstract:inrecentyears,along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nationaleconomy,thereappearalargenumberoftall(depth),complexandcomprehensivestructuresandbuildingsincontent,intheengineeringgeologicalworkalsoappearsmanynewproblems,inreviewcanbefoundinthereportworkproblemsuniversal,andtheseproblemssomebelongtosurveytheworkloadlayoutisinsufficient,somebelongtoachievementreportdidn'tcomplywiththerequirementsoftherelevantstandardscompiledwiththecause.Totheseproblemsareanalyzedandsummarized,toimprovetheworkcanbequality,guidesurveyforthemorenormalization,standardizationhasanimportantmeaning,andrefersforthecolleague.Keywords:geologysurvey;Foundationpit;drilling:F407.1文献标识码:A:1、建筑荷载较小,地基上部土层工程性质良好,可以按天然地基布置勘察工作量产生认识偏差的原因包括:(1)认为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即可,忽略了建筑物对变形的要求。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桩基勘察布置勘察工作量: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存在厚度分布严重不均匀的压缩性差异较大的岩土层,建筑荷载作用下可能产生的不均匀沉降量超出规范要求范围的;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存在厚度较大的高压缩性土层,建筑荷载作用下可能产生的沉降量超出规范要求范围的。(2)没有收集场区整平标高资料,设计±0.00标高大大高于勘察时地面标高,需填土厚度较大,采用天然地基不经济时,应按桩基勘察布置勘察工作量。2、忽视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的规定在一些建设工程中,场平标高低于原有地面标高,勘探时场区尚未挖方整平。勘察前因没有收集场区整平标高资料或忽视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的规定,导致勘探深度小于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甚至高于基础底面标高。3、不应利用填土,应予以挖除这样的认识失误,往往缺少填土层的试验和测试数据,在经济上也可能导致一些工程建设不必要的浪费。如填土厚度较大,采用大开挖换填垫层、桩基处理不经济。根据拟建建筑结构、荷载特点和填土性质,适宜采用碾压、强夯法、注浆法等。改造利用时,应对填土进行测试、判别其均匀性、密实度,并采取试样进行试验,提供可能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所需的指标和参数。4、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只需要6件(组)就能满足规范规定引起该失误主要原因在于忽视了下列情况:(1)采取的原状土样取土质量较差,某些试验项目明显异常的试验数据不应参与统计。(2)土层性质不均匀,岩土参数的统计变异系数较大,离散性较强,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规定: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应提供荷载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除此外,尚应提供建筑物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等设计和处理所需的岩土参数。因此,取土数量应满足提供所需的各类岩土参数试验和统计要求。5、勘探孔的深度不满足规范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勘探孔深度应不小于基底下5m;对于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工程或桩基工程,尚应满足地基变形验算深度或不小于桩端以下3~5m深度的要求。有一些勘察报告,勘探点深度尚不及基底埋深,而更多的情况则是桩基深度不满足要求。因此在前期野外勘探工作期间,一定要保证勘探点深度满足规范要求,以免导致最后出现补勘的情况,既耽误工期也影响工勘单位声誉。6、不考虑荷载与结构条件,在深厚软土分布地区,一味地要求勘探孔都应穿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