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协商民主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摘要:协商主体平等是协商民主理论家们一再强调的重要因素。然而,协商主体之间的各种不平等普遍存在于协商民主实践中,诸种不平等不仅影响了协商民主实践的过程,也影响了协商民主实践的结果。为解决协商主体不平等影响协商民主实践有效性的问题,需要建设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完善协商的方法、利用现有的正式制度条件、引入非正式的对抗因素。关键词:协商民主;协商主体;不平等:D082文献标识码:A:1673-9973(2011)04-0081-06AReviewofOverseasResearchesaboutDeliberativeDemocracyOntheInequalitiesamongDeliberatorsYANGShou-tao(SchoolofGovernment,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Abstract:Equalitiesamongdeliberatorsareimportsntfactorsrepeatedlyemphasizedbythetheoristsofdeliberativedemocracy・However,itisaprevalentphenomenonthattherearemanykindsofinequalitiesamongdeliberatorswhencomestodeliberativepractices,whichnotonlyaffectsthedeliberativeprocesses,butalsoaffectstheresultsofdeliberation.Inordertosolvetheproblemmentionedabove,itisnecessarytobuilddeliberativecapacitiesofdeliberators,improvedeliberativemethods,makeuseofexistingformalinstitutionsandcontention-relatedelements.Keywords:deliberativedemocracy;deliberators;inequalities一、导言关于协'商民主(delibera廿vedemocracy)①这一概念,当前学术界并无统一定义,但其最核心的观点是,集体决策必须通过协商的程序进行[1]1。也就是说,协商民主涉及集体决策,所有受这一决策影响的人或其代表都参与了该集体决策,这是它的民主部分;另外,决策经由参与者论辩形成,这些参与者具备了理性与公正这样的品德,这是它的协商部分[2]。其中的论辩是一种自由、平等、理性的公共推理(publicreasoning)[3],这种论辩必须证明实际决策(apracticaldecision)的正当性[4]3。这就意味着协商民主的首要特征是说理要求(reason-giveingrequirement),而且协商过程中的理由能为其面向的所有公民理解(beaccessibletoallthecitizenstowhomtheyareaddressed),当然,协商过程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isbindingforsomeperiodoftime),也是动态的(dynamic)[5]3-6o不过,强调自由而平等的公民通过理性讨论进行集体决策的观念并非原创,这种观念及其实践同民主本身一样古老,它们都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2],但作为一种政治理论的协商民主,则是1980年贝赛特首次使用协商民主一词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并随着1989年柏林墙倒塌后国外政治科学家对民主治理的反思迅速兴起和扩散⑹。如今,有关协商民主的研究文献数量已相当庞大且日益增加[7]1,其倡导者从若干方面阐述了它的优越性,如揭示私人信息、限制或克服有限理性、推动或鼓励一种为需求或要求进行正当性辩护的特殊模式、产生群体共同接受的最终决议、提高参与者的道德修养与知识水平、做正确的事情而不受讨论结果约束⑻,甚至其批评者也认可了它的自然魅力[9]。但协商民主要从理论走向实践、要从美好的理论预期转换成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不关注更具体的制度实践与施行问题,基本的哲学议题是不可能取得进展的[10]7。而协商主体不平等正是一个颇具探讨价值的问题。因为,如果协商主体间存在不平等,那么自由将是受更多不当限制的自由,理性也将是扭曲的理性,协商民主观念的优越性就难以成为现实。对此,国外研究者已有所察觉,并在自己的相关研究中做了一定论述。为在这些协商民主理论先驱者与发扬者所作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协商主体不平等问题,进而为国内协商民主实践的推进提供理论与经验意义上的参考,笔者尽量查阅了相关研究文献,并围绕对主体平等的强调、对主体不平等及其影响的阐释、对解决不平等影响对策的探究三个方面做了较为系统的回顾,最后在此基础上简单地指出了既有研究的价值与不足,同时就后继研究的努力方向提出了几点建议。二、对主体平等的强调平等这一价值理念向来为哲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者所重视,协商民主理论家们同样表达了他们对平等的...